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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社交网络|让一个人拥有轻易摧毁一家企业的力量

新媒体社交网络|让一个人拥有轻易摧毁一家企业的力量

作者: 习惯在左 | 来源:发表于2017-06-22 10:16 被阅读0次

    今天突然听到有人在谈论新媒体社交,所以我也就这个话题去找了一些资料素材,摘抄总结。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老师在2015年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他说,因为互联网,今天的品牌正在经历“返祖”现象。

    在很早的时候,品牌就是一个人的名字,比如说道剪刀,想到的就是张小泉;提到烧饼,那马上就会想到武大郎,而这个人就是对他的产品最大的信用背书。

    可是后来,随着可销售的区域范围越来越大,个人信用背书不够用了,这种信任的载体,慢慢从个人身上抽取出来,沉淀到一个抽象的标志上,叫品牌,比如耐克、阿迪达斯。

    这种基于口碑而来的个人信任,慢慢变成基于传播的品牌价值。

    但是,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因为连接效率的极大提升,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品牌价值正在越来越依靠“口口相传”带来的口碑效应。

    很多有不错产品的小品牌、或者是个人的手工制品,会通过亲朋好友的的推进成为第一选择,不会再优先去选择那些大品牌的“牌子货”。

    人们从个人的信用背书→商标的信用背书→个人信用背书;吴晓波老师把这种现象,叫作“品牌返祖”。

    基于社交的口碑,是一直就有的东西。比如,很多人做陌生人生意,尤其是一些旅游城市,服务质量较差,因为这些商家不用考虑口碑,大部分客户都是一次性消费,几乎不会有回头客。

    在社交传播不顺畅的时代,抱怨的力量也非常有限,最多周边的三五个朋友知道,不再去那家店了,影响不了这个商家的主要生意。

    但是互联网时代,比如2015年轰动一时的“青岛大虾”事件,一个宰客,让你整条街生意惨淡,整个城市被抹黑,对整个省留下心理阴影。那家商户,那条街,青岛市,甚至整个山东省,一定不希望我在这里提及这件事。

    但是,这就是社交网络的巨大威力,单个投诉的威力,已经大到可以摧毁整个企业,而且有可能永远不被忘记。

    这就是社交红利对品牌和营销带来的摧毁性力量。

    根据“新媒体指数”的统计文章,2015年破千万阅读数的文章有48篇。

    咪蒙凭借一篇《致贱人》3天内涨了20万粉,阅读数达到350万,但这篇文章的阅读量还排不进前200名。

    阅读数最高的文章《看了这张工资条,我决定转了!》,高达3689万(现在肯定不止这个数了)。

    一篇微信文章,可以被3689万人看到。这个微信公众号的订阅数,我相信一定不到3000万人。这么多人看到,是通过移动社交独有的,心动、手指即动的“指指相传”,成本极低。

    在过去,一张发行量100万份的报纸,就已经是不得了的大报了,而且还不知道这100万人中,真的能看到某一篇文章的人是多少。

    而现在,一篇文章就有3000万的阅读数,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你在这些文章中插入一些小小的品牌宣传广告,那就相当于给3000多万人做了品牌推广,在以前只有去央视投电视广告才能达到这个效果的。

    所以,现在很多商家都应该思考,如何让自己的商品信息可以在一夜之间被“指指相传”,让3000万人看到呢?

    而这就是社交红利对品牌和营销带来的引爆性力量。

    企业要顺应时代,在尽力把产品做好之后,利用社交的方式来获得传播的可能性。如果运营得当,可以让你的产品越来越火,一路向上。

    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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