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发邮件投诉,说我们承诺的交期没做到。
这笔订单在4月份就收到了,因为一直缺原材料,而供应商处的模具已经报废掉,做不出来。
客户追订单追的马不停蹄,内部想各种方案也想的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替代供应商,说上周末能到料。
大概确定材料的交期后,我们初步给了一版交货计划到客户处。
周二的时候,我问生产计划目前的生产进度,她回复都已经做好了,货在仓库那边。
我震惊了一下,“效率这么高吗?都做好了?”
她说:你不信去问仓库。
我打电话给仓库,仓库也说好了。
放心不下,又进系统查库存,没想到查不到任何库存。
再打电话去问,仓库说是因为还没录入系统,实物已经有了。
经过多方面确认,只能接受他们的说法,虽然系统里看不到库存数字。
立即通知客户找他们的终端客户打款,我们可以发货了。
又开始做发货文件,通知大家安排发货。
上午发的邮件,下午仓库来电话了,说其中一个产品并没生产,没法发货。
What?
上午你们不是都信誓旦旦地说货好了吗?
仓库和生产计划一直否认自己的说法,说自己讲的是别的产品。
好吧,我没辙,感情我们上午的沟通一直是无效沟通,鸡同鸭讲啊!下次我一个一个型号跟你们核对,好了吧?
去找客户解释,可能要晚几天发货,因为原材料还需要检验,如果没问题就可以生产了,节前一定可以到货。
后延几天,客户也同意了。
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最终检测出这批原材料不合格,不能用于生产。
即使让供应商重做一批,下次交货时间也得到国庆之后,等生产好到客户手上估计也得十月中上旬了。
这下客户不干了,款都打了,你还不停地延迟,不接受,他们开始投诉。
内部开始去查,是谁把这个交期给出去的?
我给的。
可是按照上面的“罗生门”,我如何证明自己无罪?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