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善良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也这也是古希腊人所谓的“伊”或者“人道精神”,但意义还要更深一些。
善良不仅是一种慈善的行为,前者反应本质,后者则只是现象,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因为上帝本身就是“善良”如果人不具有这种品格,他只配做最低贱的鼠辈,既可憎又可怜,这种行善的品格也许有时会看错对象,但却永远不会过分,过分的权势欲曾使撒旦堕落成魔鬼,过分的求知欲也曾是人类的先祖失去了乐园,但唯有善良的品格,无论对于神或人都不会成为过分的东西。
倾向善良的倾向,是人性所固有的,既使这种仁爱之心不一人,也会施于其他生物的。例如。土耳其人对狗和鸟的动物很爱惜很保护。有一个欧洲人在君士但丁堡戏弄一只小鸟险些被当地人打死。
但人性中这种仁善的倾向,有时也会犯错误。所以意大利有句嘲讽的话:“过分的善良,就是傻瓜。”马基雅弗利曾写道:“基督教的教义使人成为软弱的羔羊,以供那些暴君享用。”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确实没有任何其他法律、宗教或学说,比基督教更能鼓励对人类的博爱了。为了不做褴施仁爱的傻子,我们就应该注意,不要受某些人的假面具和私欲的欺弄,而变得容易轻信和软心肠,轻信和软心肠,是诱使老实人上当的鱼饵。比如我们绝不应该把一颗珍珠赠送给伊索那只公鸡───因为他本来只配得到一粒麦粒。
善的天性有很多特征,我们可以由此去认识一个善人,一个人对外邦人也能温和有礼,那么他就可以被称为世界公民,他的内心与五湖四海是相通的,如果他对其他人的痛苦不幸有同情之心,那他的心并十分美好,犹如那能流出的汁液会为人治疗伤痛的珍贵树木。宁可自己受到伤害也要帮助别人。如果他能原谅宽容,别人的冒犯。这就证明他的心灵是超越一切伤害之上的,如果他并不轻视别人对他微小的帮助,那就证明他更重视。但是人的心灵,而不是钱财,最后,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像《圣经》中圣保罗那样。肯为兄弟们的得救而甘愿忍受神的诅咒,甚至不怕被逐出天国,那么他就已经超出了凡世。而拥有主耶稣的品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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