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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寝忘食”的学习,不是因为目标,而在于热爱

“废寝忘食”的学习,不是因为目标,而在于热爱

作者: 小豆日记 | 来源:发表于2018-09-24 23:42 被阅读0次

            我是不喜欢学习的,说这话是因为我知道我从小就没有因为是热爱而去学习的(好在,在此之前,我是没有目标的,不然,如果不热爱,还要那么努力的话,一定很累吧!)。

            以前我是为什么学习来着?我是最近才想这个问题的。为什么会想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也是最近才发现以前耗费大量时间去学的那些无聊的功课,是多么有趣,有用的。

            大人们常提醒我们,学习都是为自己学的,这在以前我是不理解这句话的。

            因为在以前我们所经历的教育,知识仅仅是由一串冰冷的数字体现出来的,好像,我们学着一门门不同的科目,去背一片片难以理解的诗文,只是为了应付一场场考试,当我们离开学校了,我们学的知识也就没用了。

           学校里面的我,是这样想的,可真的走出过学校了,我才发现,在学校学的知识在社会上照样非常有用,回到学校,我开始去了解,欣赏曾经不喜欢,放弃的知识。我开始对这些熟悉,却抵触的知识产生兴趣,并想去学习。

            我是一个理科生,我的数学一直很好,这得感谢我从小就带有的虚荣心,自从数学成为我的强项后,我就很愿意为数学下功夫。

           我的逻辑思维很强,但我的背诵记忆能力却差的很,也因此,我从小便不喜欢记忆古诗文,和复杂且多的吓人的英语单词,导致我理解的诗文不多,背下来的更少,英语也简直一窍不通。

            暑假里,偶然间我追了一部名为《朗读者》的综艺节目,董卿主持的,可以说让我感触很深,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文学的魅力,第一次感受到书生意气的意境近在我眼前。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虚空。

    有知识的人很多,但能像董卿把知识运用那么好的人却很少,我被董卿那句句透露涵养的感觉所吸引,正像网友说的:朗读者这个节目也只有董卿能主持;我也第一次对文学感到炽热,想去读本好书,想去翻阅以前所知,现在所想的古诗集;甚至想去了解以前背过,现在却忘得差不多的《三字经》。

           关于英语,有意思的是:我发现,小学,初中乃至后来的高中,大学,我们正式上课的第一节都是学的英语音标;不可否认,大多数人都还是不懂英语的(我算一个)。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我看英文电影,听英文歌,内心深处是不讨厌英语的,我也努力学过几次,可都因为单词太多,背起来背下一个忘了上一个,很难提起兴趣,然后就就没了下文,再后来就很少下功夫了;

    直到年前,我和朋友去了趟上海外滩,我们在那碰见了好多个外国人,黑人,白人,他们大个子,独特的穿衣风格,看起来有趣极了,我甚至想去认识他们。身在上海外滩,我们是都想找外国人合影留念的,和我同行的朋友很多,幸好有一个是会些英语的,他上前和他们打招呼,这让我很羡慕,后来,我们一起在外滩那有意图的寻找更多“高个子”朋友合影,但最喜欢的,还是一位黑人他热情而有趣的笑。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我应该学点英语,至少得会些日常英语,便于交流;后来,回到学校,我将自己生活平常说的话查询,翻译成英文,并记录了下来,我还加了一个英语交流群,群里都是用英文交流的,一句句话,我会很耐心的把他们拆开,去一个一个的把他们搞懂。当我连贯练习读出一句句英文句子时,就像牙牙学语的孩子乐此不疲。

    持续了几天,我不用着急去记,不用刻意留有时间去学,我只在想学,或偶然间碰到英语词汇时去学,我是为自己在学,我应该是喜欢上英语了吧!我想,当我学完日常的词汇,不如再记记复杂点的吧,那样我就能更自如的交流了,对于现在,再多记点单词又有什么呢!

      古人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也只有我们发自内心的兴趣,才会使我们,将学习当成一种特殊的享受,变成一种精神的需要,从而达到“废寝忘食”似的学习吧!

           第一次发布文章,还谈学习,我也不想的,但最近就在想这个,╮(╯▽╰)╭,委屈大家了。中秋佳节, 祝大家都能因为热爱,而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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