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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冬还能入户广州吗?——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建议

郑秋冬还能入户广州吗?——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建议

作者: 户改观察 | 来源:发表于2017-11-17 15:17 被阅读15次

    在最近热播的电视剧《猎场》中,胡歌饰演的郑秋冬误入传销,被判刑五年,出狱后饱受歧视。

    这几天广州市发改委在《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稿)》的配套文件《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提出,“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2013年出狱的郑秋冬,虽然升职加薪当上了CEO,但是如果要想入户广州,恐怕不那么容易。

    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后,我们发现,广州市取消计划生育的要求,并增加了居住时间和办理居住证的分值,比以往“拼学历”的积分制度相比,更加注重公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征求意见稿仍然存在两个问题:

    1. 涉嫌 “前科歧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会留下“前科”,正如电视剧《猎场》中胡歌饰演的郑秋冬一样,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饱受歧视,比如在有些地方不能开出租车、网约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附件1的分值表中拟提出,“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这一规定涉嫌“前科”歧视,缺乏合法性。我国《监狱法》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作为广州市的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违反《监狱法》的规定。建议删除该条款。

    对于有犯罪记录的人的权利限制,应当具有一定的相关性。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该条款就提现了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权利限制应当具有相关性的原则。

    但是积分入户与犯罪前科似乎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广州现在显然是允许刑满释放人员居住在广州市的,但是这个人住在广州但没入户,跟把户口迁入广州相比,在社会危害性方面并不会有区别。预设某个人入户广州之后会产生社会危害性,是非常荒谬的。

    刑满释放人员虽然曾经犯过错误,但是如果在出狱后仍不给予公平的对待、被贴上“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标签,对于其回归社会非常不利,而且还有可能产生反面效果,导致其产生对社会的仇恨、引发新的社会危害。

    2. 积分入户指标“零增长”与常住人口增速不相符

    征求意见稿第4条提出,每年度积分制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纳入当年迁入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该条款未提及积分指标应当每年增长,与当前广州的实际人口增长状况有所脱节。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2017年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指出,目前各大城市的积分入户指标仍然偏少。

    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积分入户指标已经与常住人口的增长脱节:

    2013年、2014年、2015年,广州市当年新增常住人口分别为9万人、16万人和42万人。2016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比2015年末增加了54.24万人,广州常住人口增量领跑国内一线城市。

    广州的积分入户名额,在2013年、2014年均为3000个,2015年为4500个,2016年为6000个,2017年仍为6000个。

    在珠三角地区,珠海、中山、东莞、惠州已经放开了总量控制,深圳市2017年积分入户指标增加到了1万个。广州市即使不彻底放开重量控制,也应当使常住人口的增长与积分入户的指标增长相匹配,但是最近几年广州的积分入户指标不仅增长缓慢,2017年甚至还是“零增长”。

    长期来看,建议广州市学习珠海、中山等地,尽快放开总量控制,对于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外来常住人口,放宽入户的门槛。短期内,建议广州市向深圳市学习,尽快增加积分入户的指标到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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