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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一)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一)

作者: 鹿万痴 | 来源:发表于2022-03-21 23:28 被阅读0次

01  萌芽·懵懂的初三

千禧年,进入初三。

新的座次出来,没多久大家熟络起来。幽默的同桌,活泼的后桌,前后互动前所未有,一下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每天学习第二,开心第一,天天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进入了无忧无虑的荒唐日子,丝毫不觉得马上要中考。不知谁提议开始排序换称谓,于是,剪子石头布,一拳定胜负,有了第一届四人帮。

我们的开心,让老师很是头疼。杀鸡儆猴般的经常的罚站、提问,“少说话,多做事”的警告,都没有让我们懂事和消停。

为了让我们闭嘴,班主任使出杀手锏——调位。从教室对角线的另一片遥远区域换个人来。那一片的特征跟我们刚好相反:学习认真,纪律超好。老师把最能说话的老四换了过去,把当时话最少的“老实代表人”换到我们这儿来,就像阴阳中和一样,以此来平衡两个极端。

现在想来,那时候真是不知道好歹。假如当时有人能推心置腹的管一管,或者老师认真的给我们讲讲道理,也不至于如此放肆的浪费光阴。

俗话说,学坏容易学好难。不多久,极不情愿过来的老实人被我们同化了,成了老五。自此,这片笑声中多了一个爽朗、洪亮又粗旷的声音。

当时的座次,现在想来明显是老师动过脑筋的:老大英语超好,不偏科;老二数学超好,英语差到离谱;老三语文很棒,数学不行;老四以及换过来的老五没有明显偏科,但整体还需提高……这样组合的前后桌明明就是煞费苦心!可是,那时的我们谁都不明白。老师的苦心不懂,同学们的再三小报告不理,兴趣全在玩上,每天就这么傻乐。

老二是我同桌,又是我本家大哥,小时认识但不熟悉,变成同桌后才知道他幽默风趣情商高,性格开朗,唱歌好听,尤其擅长模仿任贤齐,是我们的灵魂人物。一开始,老四挑头,和他一唱一和,我是捧哏和加油,老大就是默默地傻笑。后来老四虽走了,老二却已被彻底激发出来了,欢乐基因进了骨子里,一时很难消逝。我又是个自己不闹,但是能撺掇和启发别人闹的主儿。于是,一到自习课,依旧讲笑话、说故事、小声唱歌、由原来的对唱变成了老二独唱,后来老五加入,变成了串烧。总之,这一片的纪律,依然没有变好,仍旧是最让老师头疼的。

时间由秋入冬,天气冷了起来。树叶落完,走在路上呼出的热气,一哈一口白色蒸气。上学的路程没有改变,依然是步行两公里,除了个别时间碰到老四带我一程,大多时候依然是我“快马加鞭”,一路小跑前进。天冷疾行,小脸往往会冻得通红,走到学校浑身暖和,倒也非常舒服。

有一天我迟到了,进教室时语文老师已经开始讲课。老师没说什么,示意我进来。我匆匆走到座位,赶紧坐下,准备上课。

下课后,后排的老五捅了捅我,我回头。

他小声说:老三,今天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我低头看了看,还是日常穿的粉色棉外套,没什么特别。

我:啊?好看吗?

他:刚才上课你进来,我差点没认出你来。老三,原来你这么好看,就像……就像~~。

我:啊?啥?

我蒙圈了,同时觉得很尴尬。一来我知道我不好看,二来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最重要的是,老大老二也都在座位上坐着,但都没吱声。

他继续说:你刚才太好看了,脸红扑扑的,穿着这件衣服,一进来,就像从天上来的一样……

我:什么呀,你别胡说八道了。

我生气了。他就是在胡说八道。

我身上这件价值25块钱的普通粉色棉外套,是我妈从大集上图便宜随便买的。质量很差,只是颜色比较明亮。还有这走路冻的通红的脸,这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从小我就讨厌的脸,所有人都不喜欢的脸,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我被冒犯了,被嘲笑了!真的生气了。可是,他是老实人,尴尬过去了,我的气也就消了,无所谓了。

后来有一天,他把他的日记给我看。那时候的日记,是语文家庭作业的一部分。每周至少5篇,老师偶尔随机抽查,所以不会有什么不能看的东西,同学之间经常换着看。

于是,我拿回家看了。然后我发现,后半本的日记里不多数都跟我有关。其中一篇的中间部分,夹杂在一个长段落中,很不明显又非常直接的写到,他打心眼儿里喜欢我,如何如何……

我的心蹦蹦直跳。

不知所措。

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我,包括我的父母、所有的家人。

从来没有人喜欢我。

那是什么感觉?我不清楚。只是,从那天起,我第一次有了真正的自我意识和清晰的性别意识。

原来,我不是最讨厌的。

——我刚出生的时候,爸爸不屑于给我取名字。和爸爸一起干活的姑姥爷说:又是个女孩,真是讨厌啊!就叫“讨厌”吧!于是,我的名字变成了“小涛”或者“小燕”。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自我认知的起源,也是我从来不告诉任何人小名的原因。

原来,我是可以被喜欢的。

——这一点很厉害!颠覆了我以前16年的固有认知。

排山倒海,排山倒海啊!

第二天,压抑着内心的忐忑不安,尽量大方又表现得无所谓的把日记本还给他,躲开他询问的目光,好像什么都没发现一样。

但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偷偷关注他。发现他总会默默又毫不避讳的看我,无论做什么都要拉我一起,要我参加,各种接近我。

我内心是羞涩且高兴的,但是又不敢有所表现。因为那是很丢人的,而且是不对的。

有次自习课,大家聚在一堆,听老二和老五小声唱歌。他们唱完,老五非要我也唱一首。我自小五音不全,从没在别人跟前唱过歌,非常抵触。后来实在拗不过,就耍滑唱了一首并不流行的歌。事实证明,我的策略是对的,他们都没听过,也不知道跑没跑调,只觉得好听。我心里暗自高兴逃过一劫,一抬头看到老五正在看我。笑意弯弯的眼睛好像会说话,深邃中充满了深情和惊喜,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好像要烧掉眼前这一切。我慌忙避开,但同时如坠深渊,从此深陷其中。

回过头来,再看他:身材高大,长相斯文,浓眉大眼,皮肤白皙,头发天生发黄且自来卷。平时喜欢穿浅色外套,再普通的衣服在他身上也比别人穿着好看。

初识时不曾细看,再观望无与伦比。

我彻底沦陷了。

只是,不知道的是,接下来要用八年时间对抗这次痛苦的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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