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原创非首发,首发平台:《小说家族》,ID:鄂佛歌 文责自负】
1
又是个没灵感的早晨,坐在电脑前,脑子里一片空白,无意识地打出几行字,又无意识地删掉,如此重复。尽管我不相信出去溜达能捡到灵感,但我还是出去溜达了一圈,至少能让我被烟熏得一塌糊涂的大脑获得些许新鲜的氧气。
天边微有一抹曙色,街灯还未全部熄灭,在清冷的街道上散发着清冷的光。
年龄不大,但久坐使我的身体每况愈下。跑了几步,气喘吁吁,改为快走。快走一会儿,又大汗淋漓,改为慢走,闲庭信步,像个午夜的幽灵。
街上没有行人,偶有一辆车,举着刺眼的灯光,从我身旁闪过。环卫工人已经开始忙碌了,哗哗地扫着大街,一直扫到我的脚下,大扫把将一层尘土覆在我的鞋面上,又快速扫去。我一抬头,见是个大爷。
“对不起,我没注意。”大爷连忙道着歉。
大爷是我今天见到的第一个生命体。一直以来,为了写作,我到处搜集故事,此时不由想,环卫工人难道就没故事吗?况且还是个大爷,走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还多。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过去,“大爷,歇会儿,抽支烟!”自己叼了一支,“有火吗?”
大爷抽了一下鼻子,连带着嘴也向一侧歪了一下,“歇会儿就歇会儿,忙球甚了?”一手拖着扫把,一手揪住我的袖子,把我往路边拽了拽,“站在这儿,路上不安全。”这才从衣兜里摸出打火机,啪一下打着,先给我点上,又点了自己的。抽一口烟,蹲下来,抬头说:“天还早,你又不用扫大街,多睡会儿呀,忙球甚了?”
“不忙,可也睡不住,习惯了。”我也蹲下来。
我和大爷,就像田野地头一老一少两个农民,正在讨论着今年的收成。
2
我羞羞答答,拐弯抹角地告诉大爷我的身份——职业小说家,以为大爷会对我刮目相看,没想到他大手一挥,满不在乎地说:“不瞒你说,大爷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写过小说,还没少写,有球甚用呢,现在还不是扫大街?”
果然,大爷有故事。
“是吗?”我表示出兴趣,“大爷的笔名叫什么?”
我拿出手机,想查证一下大爷所言真伪。
“不说了,挺难听的一个笔名。”大爷抽抽鼻子和嘴角,“大爷想写小说的时候,心想一定取个厉害点的笔名,可是打上整工取了几天也没取出个满意的来。想找起名社取,一想以后要是出名了,难保那个起名社不趁机出来蹭热度。”
“那最后是咋取的?”
“把字典随手翻开一页,闭住眼睛随便一指,指住哪个算哪个,这样确定了三个字。”大爷嘿嘿笑了两声,转问我:“你的笔名叫什么?”
“鄂佛歌。”
“好便扭。怎么来的?”
我笑笑:“和你一样,取了好久不满意,想到起名社取又怕人家以后沾我的光,就翻开小学课本随口念拼音,ABCDEFG,EFG,鄂佛歌,就这么来的。”
“怪不得这么难听。”大爷毫不掩饰他的喜恶,“比起来,我的笔名比你的好听多了。”
“那说说。”
“不说了不说了,我这辈子最羞于启齿的就是曾经当过小说家,那时要是知道还有环卫工这么个行当,我是绝对不会写小说的。”
“你觉得写小说不如扫大街好?”我有些被雷到了。
“差得远呢,没法比!”大爷把最后一口烟抽完,按在地上掐灭,烟头扔进旁边的垃圾筒,“那时我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写小说的,感觉一承认,就会被歧视似的。现在却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每个人,大爷是扫大街的。”
大爷把我说伤心了,想跟他理论一番,又觉得没必要,道不同不相为谋。再说,谁知道他有没有真的写过小说呢?说不定只是故意贬低别人而标榜自己呢。我是出来找灵感的,和他争球甚了?
“大爷,”我又递过去一支烟,“你天天在街上,肯定见过不少新鲜事吧。你知道的,写小说的最怕没灵感,肚子里没故事,就像缸里没米,就可能挨饿。”
大爷接过烟,点燃,看得出他的烟瘾不小。
“你算找对人了,小伙子,我跟你说啊,我每天都能看到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事。”
“是吗,拣你认为最稀奇古怪的讲讲可以吗?”
大爷抬头望望天色。
“行,还早,那就给你讲一个。”
3
说起来,还和咱们,哦不,和你们写小说的有关。
有天凌晨,我出来扫大街,看见一个和你年龄差不多大的男人风风火火地跑过来,问我:“大爷,你看见有人经过没?”我说没,他埋怨道:“那么大个人,你怎么能没看见呢?”
我有些生气,说再大的人也得经过我才能看到不是?他要是没经过,我就是拿放大镜也找不出来不是?他说那是他的女朋友,和他吵架了,跑出来,他一直在后面追着,追到我跟前就不见了。这话说球的,不地道,难不成我把他的女朋友藏了吗?我没跟他计较,他往别处寻去了。
第二天,差不多是同样的时候,那个男人又风风火火地跑过来,问我看到他女朋友没,说他女朋友长得很漂亮,长头发,大眼睛,圆脸尖下巴。我说我连个活人都没见过,你形容成个甚也没球用。他又埋怨了我一顿,往别处寻去了。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他风风火火地跑过来问我见他女朋友没。我猜他肯定精神出了问题。
有一天他又跑过来,得到我没见他女朋友的回答后,正要走,我拉住了他,说,小伙子,你是不没睡醒梦游呢?这街上空得连只鸟飞过都能数清有几根毛,我哪能看不见一个大活人呢?他说他很清醒,也没精神病,他女朋友确实是打这儿跑了,还让我放开他,她女朋友情绪不好,怕是要寻短见,他必须尽快找到他。我说要死早死了,每天跑一回,一看就是故意吓唬你的,怕球甚了?别管她了,跟大爷说说是咋回事吧,说不定大爷能帮到你。
他抱头哭了一会儿,擦干眼泪给我说,他是个小说家,他女朋友不是真女朋友,是他虚构的一个角色,名叫阿灵。这个角色塑造得很真实,以至于让他常常以为她是在现实中存在的人物,他甚至能看到她,说她每天晚上都会陪他睡觉。
这小子,做梦娶媳妇,净想美事呢。
不过阿灵让他的小说很成功,他也出了名。他写了好多小说,长篇的,短篇的,系列的,女主全是阿灵。虽然只是同一个女主,但剧情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言情的,悬疑的,武侠的,修仙的,穿越的,重生的,读者看了也不嫌烦,不骂他,还不停地打赏。
是他自己觉得塑造的角色太单一了,想突破,于是又设计了一个女主。男人嘛,都喜新厌旧对吧?反正我是,那个小说家也是,他很快把阿灵忘到九宵云外去了,喜欢上了新角色。写小说就有这么点好处,想喜欢哪个女角色就喜欢哪个女角色,就像导演想睡哪个女演员就睡哪个女演员一样。
奇怪了,他在假想中一移情别恋,就写不出小说了,大脑一片空白。有时强迫自己坐在电脑前打出一大堆文字,回头一看,连语句都不通顺。他努力了很久,没球甚用,就把那个新角色放弃了,重新写起了阿灵。
可是阿灵呢,不配合了,不再愿意为他服务了,可能是因为他背叛了她。他说他以前写阿灵时,不用怎么费脑,阿灵自己会安排情节,遇到什么问题她也会自己解决。他有时干预一下她,她有时听,有时不听,无论听不听,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剧情发生。后来呢,阿灵成了没有灵魂的僵尸,无论他怎么描写她,她都鲜活不起来。
他和你一样,每天凌晨写作,写到中午,就能写出一两万字。现在不行了,一打开电脑,不写阿灵脑子一片空白,一写阿灵,阿灵就和他吵架,要么不说话。你想想,阿灵不说话,他还写球个甚?
他不停地给阿灵解释,可阿灵不听,两人就在他的小说里大吵起来。吵着吵着,忽然之间,阿灵就真的站在他面前了,然后把他一顿臭骂,然后她就跑了,然后他就追,然后他就跑过来问我见他女朋友没。
我跟他说,小伙子,你是写小说写迷了,别写了,那玩意儿是害人的。不知道他听没听我的,反正我后来再没见过他。
4
“再来一支,抽完干活。”大爷说完,冲我伸出两根手指头。
我递给他一支烟,他点上,站起,伸了个懒腰,抽一口烟。街灯已全部熄灭,天边的曙色又亮了几分。他原本佝偻的身材此时还算挺拔,一团蓝烟在他面前旋转飘渺,迟迟不肯散去。我望向他,他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裹挟着一股厚重的忧郁。这一刻,我有些相信,他是个写小说的。
不过他讲的这个故事太老套了,不知是他自己瞎编的,还是他确实遇到过那样一个因写小说沉迷而混淆了虚拟现实界限的小说家。不管真假,都没什么可挖掘的价值。
不过以后我倒经常和大爷聊天,一般情况下,他接过我递去的烟,说声“忙球甚了”,抽抽鼻子,扭扭嘴,就和我蹲在街边天南海北地聊一通。也奇怪,他聊的都是些老梗,我回去加工加工,就形成了一篇不算优秀却勉强能发表的小说,换几顿饭钱。这么说,大爷还算我的衣食父母呢。
为了保证大爷能源源不断地贡献给我灵感,我隔三差五给他买包烟抽,大爷也不客气,来者不拒。很熟练地弹出两支,给我一支,他自己叼一支,各自点上,剩下的揣回衣兜。“拿就拿,怕球甚了?”抽抽鼻子,“我又不是当官的,反腐败还能反到我头上?我把这片街打扫干净,他们就得一分不少地给我发工资。”
这样的生活重复了几年,大爷越来越老了,我也步入中年。
5
忽一日,凌晨四点半,我像往常一样从家里出来,在大爷平时活动的周边却没看到大爷。我以为他睡过头了,四处转了一圈回来,仍不见他。无奈,我只得回家。可是回到家,打开电脑却连一个字也写不出。
等到天大亮了,我又到了街上,还是没见到大爷。
街边有个小超市,老板是个比我年龄略大的中年人,是个话唠,我平时去买东西,他经常拉住我说个没完。可他说的,很难成为我写作的素材,除了说他老婆,就是说别人家的老婆,不分重点,关键是,没有看点。
我走进了小超市,问:“扫大街那老头儿呢?”
“不知道,你认识他?”
“聊过几次,老头儿挺有趣的。”
老板哦了一声,说:“那老头脑子有问题。”
“是吗?我没看出来。”
老板说:“他以前总说自己是个作家,写过好多小说,还经常获奖,和副市长一起吃过饭呢。我们问他,那你为什么还扫大街呢?他说他年轻时找过一个女朋友,后来跑了,临走时对他说:‘你要想见我,就在这里等,也许我会回来。’他为了等他女朋友,这么多年死守在这里,索性扫起了大街。”
“那等到了吗?”我忙问。
“那还用说?肯定是没等到吧,原本就没有的事,都是他瞎编的。我们就笑他,他就不再说自己是作家了,也不再说自己扫大街是为了等他女朋友了。假如我们叫他作家,他反倒像受了侮辱似的,骂道:‘你才是作家,你全家都是作家!’十足一个疯子。”
可在我印象当中的大爷,不像是个疯子,倒确实有几分文人的特质,尽管我不清楚文人应该具备怎样的特质。
老板说完又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嘟囔了一句:“扫大街的。”
大爷说得没错,说自己是作家,比说自己是扫大街的更羞于启齿,不知何因。
6
一连几天,我都没看见大爷,也就一连几天,我连一个字都写不出。
终于忍不住,我去了环卫局。工作人员告诉我,大爷去世了。又说:“平时要扫大街的大爷大妈扎堆,现在正缺人了,却一个都不来,真是的。”
我正要走,听到这话,便站住了,犹豫片刻,回头问:“你觉得我可以吗?”
“别开玩笑了!”
“我不开玩笑,我是真的想扫大街。”
工作人员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貌似不相信地问:“你确定要扫大街?工资很低的,你这个岁数——”
“确定。”
于是,我成了一名环卫工人,拿起大爷留下的扫把,扫起了大街。
我扫大街,除了弥补写不出小说的经济来源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找灵感。既然大爷天天能看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我必也能看到,而且大爷的转述必不如我亲眼目睹的详实。
其实扫大街和写小说大同小异,大扫把就像一支笔,扫完一行再一行,而且每天得早起,要么晚睡。不同的是,扫大街是把不干净的大街扫干净,写小说是把干净的稿纸写得不干净。
可我并没有大爷那么幸运,能天天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偶有所得,又觉得单薄,撑不起一篇小说的分量。总算遇到一两件觉得能写成小说的事,可没有大爷的转述,我反而难于下笔——大爷抽抽鼻子,扭扭嘴,仿佛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力。
扫了一年大街,我没写出一篇完整的小说,倒不至于饿着,有工资。
又扫了一年大街,我连一个字都写不出了。
又扫了不知多少年大街,我几乎要忘记自己曾是个小说家了,觉得扫大街也蛮好的,不用动脑,无忧无虑,果然如大爷所说,“那时要是知道还有环卫工这么个行当,我是绝对不会写小说的”。
初遇到熟人时,我有些腼腆,说:“体验生活,找找灵感。”
再遇到熟人时,我就坦然了,说:“我就是个扫大街的。”
有人问,你不是作家吗?我就跟他急:“你才是作家,你全家都是作家!”
7
不知何时起,每个凌晨,天边泛起一抹曙色,街灯还未全部熄灭,清冷的空气中,除了我的扫把刷过街面的哗哗声,还有一个高跟鞋叩打街面的哒哒声,仿佛前者是混音旋律,后者是节奏鼓点。
高跟鞋穿在一个白衣服的姑娘脚上,姑娘很漂亮,长头发,大眼睛,圆脸尖下巴。我扫大街的时候,她就在我的不远处来回走。我从这头扫到那头,她就从这头走到那头。她有时会停下来望望我,似乎想和我说话,又有些不敢。
我是个扫大街的老头儿,没办法猜度少女的心思。她不和我说话,我就不必和她说话,以免让她误会我对她怀有不良企图。
有一天,她走近我,说:“大爷,歇会儿吧!”
“歇会儿就歇会儿,忙球甚了。”我停下来,掏出一支烟,点上,抽了一口,“你有事?”
她的脸微红了一下,显然我的粗话让她害羞了,她说:“大爷,以前在这里扫大街的那个年轻人呢?”
我又抽口烟,说:“大爷以前就是个年轻人。”
“不是你,还有一个。”
我想了一会儿,说:“哦,你说那老头呀,写小说的,还和副市长一起吃过饭的那个?他早死了。我以前也是写小说的,他死了,我就写不出来了,就顶了他的班。你是他的——孙女?”
“怎么会?”她的脸又红了一下,“我是他的女朋友。”
“啊?”我吃了一惊,“大爷眼没瞎,你这个岁数,出生的时候,恐怕他就死了吧?”
“怎么会?”她说,“当初我们在这里分的手,他喜欢上了别人。他说我是他的灵感之源,没有我,他写不出小说来。我说如果我原谅了他,会和他在此地重逢。他说他要在这里扫大街,以免错过和我的相遇。唉,没想到他已经死了。”
我忙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灵,”她眨了眨眼睛,还想说什么,又没说,转身走了。
“等等!”迟疑片刻,我向她追去。
她可能没听见,也可能听见了不想回头,只顾往前走,高跟鞋叩打着路面哒哒地响,白衣飘飘,长发飘飘,整个人似乎都在飘着,越飘越远,飘过了街角,消失了。
大爷毕竟是大爷,年老体衰,行动迟缓,等我追过街角时,她已不知去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