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恩不是没有努力过,然而文坛不是靠努力就能登上去的。他需要拿出一部优秀的作品,才能名副其实地登上那个闪耀的宝座。可他没有!第一部小说《大学,我来啦》,是他想将大学的经历记录下来,以回忆录的形式向那些渴望进入大学但又没办法进来的年轻人,展示大学里老师与学生之间思辨的画面。但他失败了!经过几个月的失魂落魄,他重整旗鼓决心创作第二部小说。他从一个老奶奶那里得到一个好故事,试图反映当代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提供一条满足个性很强的人的出路。但最终他还是失败了。
写了两部小说以后,他渐渐看清自己与曹雪芹的差距,简直就是天地之别啊,差了个十万八千里。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部时光机,陈可恩绝不会拿它穿越时空去买什么房子,而是跑到西郊的山村里拜曹雪芹为师,学如何创作一部伟大的小说出来。当然啦,如果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就再好不过了。然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想象而已。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时光机呀。他只不过是一个不入流又充满幻想的小说家罢了。想到这里,陈可恩眼睛里的神采有些黯然失色。不过,就在这时,有一首诗莫名其妙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对于这种熟悉的感觉陈可恩当即从口袋里掏出去,蹲在菜田的边上,试图把那飘渺不定的诗句从脑海中导出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咬着嘴唇,皱紧眉头,显得十分痛苦。不过,有时他却面带微笑,频频点头,显得十分开心。经过一番脑力奋战,陈可恩总算从缥缈不定的思绪中将这首诗变成实体。
“古往今来皆弄笔,意图问世为天才,当前唯有石头记,可抵光阴千百摧。这首诗就叫《我辈楷模之典范,曹雪芹是也》,以表达我对曹雪芹的钦佩之情。”陈可恩将便利贴举到头部,默默看着上面的文字,只觉得心里一阵难过。因为当光线从便利贴上面渐渐消失时,他对写小说的最后一线希望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如今的他已明白,以他现在的眼界和履历不足以创作一部堪称经典的作品。如今的他也已明白,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大肚皮,绝不是什么超凡的小说家。他之所以明白,是因为他认清了自己,不再沉浸在对超凡小说家的幻想。之前,他都是以一种简单的两元论来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即如果你不是超凡的小说家,那么就是普通的大肚皮,两者只能选其中一个。然而,他就是自己鄙视的那种普通人。
对于过去写的那两部小说,他觉得自己始终没有跳出这种狭隘的认知,所以审稿君才没有让他出版。如果还有重新来的机会,他一定会好好对待那两部小说。直到现在他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他以另外一种角度描写大学的生活,他或许就能出版;如果他认真对待第二部小说,接受陆小敏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他或许还能继续写下去,而不是一想到是别人的故事,他就没办法说服自己继续写下去。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对未来失去了所有信心,根据他自己长期以来写作的经验,他知道这种态度会令他再也写不出一个字来。以前惯用的办法,就是列举出几个原先失败但后来却成为一流小说家的作者的经历,用他们的失败告诉自己,一切还有希望。
这不,他又拿起自己惯用的伎俩,狠狠地想道:“现在我不要去想它。玛格丽特·米切尔她在完成《飘》之前,曾写过两部小说,但并没有成功出版。不过这并没有阻止她成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而我,一定也可以。”
上次他通过去北京散散心,再加上工作了几个月,就找到了创作第二部小说的动力。这次他在家里养精储锐,等所有伤痛都被治愈了。他绝对还能再写出一部小说来。对,只要他去上班,被领导骂几次他就一定辞职,然后回家继续搞他的文学。对,只要做错几件事领导就会骂他。以他的性格,绝不会甘于做一个普通人。他一定会站起来反抗。这样,第三部小说的写作动力就有了。
他已经想好了,明天去上班的时候,故意惹领导生气,最好气到领导非请退他不可。之前,他写的那两部小说,几乎都是在出租屋里完成的。现在他住在舒服无比的家里,又有父母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早已无后顾之忧,他绝对能写出字来。是的,没错,最好的作品都来自于作者头脑清醒和充分休息好之后的写作。如果想写好第三部小说,他只要吃好和睡好就没什么问题了。
想到这里,他的信心递增数十倍。他相信,自己绝对还能写出一部小说来。不过,至于写什么类型的小说,他现在还没有想好,不过写着写着他肯定能想出来。再说,他除了写小说的爱好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兴趣了。父母一定会支持他的。再说,历代优秀的小说家,哪个会因为一次失败就选择放弃的。好吧,就算失败了两次又怎么样,陈可恩他一定还可以站起来。
“只是……”陈可恩突然想道,“曹雪芹,野菊花,狗狗,它们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他将思绪从遥远的星空拉回来,继续盯着眼前这朵野菊花。就在这时,眼角边又出现一道白光,陈可恩如同被击中了一般,突然将眼前这朵野菊花与《红楼梦》中的第三十八回联想在一起。第三十八回中的咏菊,由薛宝钗开头,贾探春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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