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月未见的好友约在了美术馆见面。
我问她为什么是美术馆,她说他爱的人在那边工作,想过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当然最重要的是想让我陶冶陶冶情操。
看向你的眼睛里都是爱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肿着,还画了前一段时间很火的桃花眼影,据说是能遮一遮不能见人的眼。虽然她在跟男朋友冷战,可我还是在内心鄙视了她:见男朋友才是正事吧,果然我是充话费送的假闺蜜。是的,我一点都不觉得这家伙可怜,也不想安慰她。
毕竟,被折磨的人是我。拖着磨破皮的脚的我,她硬是毫无歉疚的绕着李木(闺蜜男友)工作的地方绕圈...想着哪怕能远远地看一眼呢?
好在这家伙还是有良心的,心疼我的脚,说要骑单车过去。我早早的扫完码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脚撑地,一副早期港片里不良少年的样子。她说“怎么不用客户端打不开了呢?”,我不理她;又说“啊,余额不足了怎么办”,我不理她;“小蓝车要押金啊,要不你也别骑了,咱俩,走过去吧”。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灭绝人性。
就在我拉着她走的一瞬间,她回头看了一眼,呆了几秒,突然躲在车的后面。问我是不是他,是不是?可能是桃花妆起了效。
我看了一眼,是!李木眼角带笑的看向这边,饱含的分明是柔情。
她也没那么多话了,开始紧张,不知道要不要出去跟他说话?会不会给他造成了困扰?紧紧的攥着我的手。
真傻,我想。
李木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出来见面,过了一会,她的手机响了。接了电话,两人说了不到两句,又双叒叕呛起来啦。
真是绝配,我想。
喜欢过!爱过!不后悔!李木和好友的吵架,旁观者的我都习以为常了。私以为这是一种很亲密的相处模式,两个人都需要对方的关心和爱护,只不过方法没用对,却也在摸索中找到了适合彼此的新途径。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后来啊,李木担心好友,让她早些回去。她还想着能多看几眼,又来来回回绕了3个小时,没听对方的话。
本来我是应该很感动的,但我一!点!也!不!我在心里呐喊,作为一个破皮的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希望,好友能和李木好好的,长久的在一起。哪怕这世上,相爱的人相守的几率不多,他们也是之一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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