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苏东坡迅速升迁。他到京师八个月,官位升了三回。根据古制,官分九品。短短的几个月他由七品官升上六品,跳升四品,最后成为三品的翰林,负责起草诏书,时年四十九岁。
未升任翰林学士之前,他已于哲宗元祐元年(l086年)三月担任四品中书舍人。这个职位很重要,他得参与各部官员的选派工作。此时他起草了几道和他有关的圣诏。一是罢黜李定,强迫他为亡母补孝三年。二是驱逐惠卿。事情不是他决定的,但是圣诏的措辞却出自苏东坡的手笔。在惠卿一案中,苏东坡说,“始与知己,共为欺君,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党羽交攻,几半天下”,不过最有趣的却是王安石四月谢世,他得起草追封的诏令。用字措辞必须很微妙,以暖昧的恭维达到贬损的目标。诏命以皇帝的名义颁行,称赞王安石的生活和为人,同时追封“太傅”。苏东坡称赞王安石的创意,却点明他自欺欺人。“网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陈述,作新斯人”,内容微妙进展下去,最后苏东坡又说,“胡不百年,为之一涕。”读者不知道这是一篇夸大的颂文还是反面的抨击。
“翰林学士知制诰”是著名学者最高的职位。下一步往往就拜相了。虽是三品常,苏东坡几乎已位极人臣,因为宰相只是二品,宋朝根本没有一品官,何况起草诏命的工作又使他和小皇帝及太后十分接近。派令由宫中小黄门送到苏东坡家里,圣上还赐给他一套官袍,一条金带,一匹金镀银鞍银辔的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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