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终于开启了我房产事业的第一单。这历经磨难还是失败的一单,还是让我心有不甘。
8月19号,下午3点。约好了客户到店里签租赁合同,房东宁宁准时到店,可是客户却迟迟未到。
15分钟后,客户姗姗来迟。
签单过程中,在附加条款的设立中有些分歧,最主要的就是房东执意要加上:“中介方有义务负责督促租赁合同的执行”,而我方则表示几千块的服务佣金不可能包终身幸福。
最后达成的共识是:中介方有义务协助监督租赁合同的执行。
在约定好其它的条款后,双方签名画押,合同生效。
第二天,原本开开心心等待客户给房东转账,收取佣金的我却遭到了晴天霹雳。
经理告诉我,房东不愿履行合同上的其它条款,他要出国了,也不租了。
现在没有房子给客户入住,我只能再立即找别的房源。
我原本算好的佣金没有了,心心念念的头一单就以这样的失败告终。
其中的细节太多,需要好好复盘,现在与我而言最重要的是尽快解决客户的入住事宜,只能改天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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