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两个“讲求”:一要讲求教师的专业素养,二要讲求教师的教学技能。
语文教师的教学技能在学科特点上并没有统一的规范的评价标准, 但教师要注重教学技能训练与自我训练。要抓教学技能方面的核心素养,就要注重四个得体,得法。
得体是说教学要突出文体特点。比如不能永远,只是用一种方法,一种语气,一种情泰来教学任何课文。
得法,是说教学要讲方法、手法、技巧、艺术;是说在课堂上要实教、巧教、美教、趣教;是说教师要有导入的技巧、切入的技巧、对话的技巧、过渡的技巧,讲析的技巧、调适节奏的技巧、课中小结的技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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