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夏天,即便是小县城,几十年一遇的台风依然把人吹得往后倒,全身湿透,但是依然去上了一个上午的课,第二节课开始全身一股馊味,依然没心没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多年以后才想起来,那天没有一个人靠近我。青春期的时候有一种孤勇,除了学习什么都不懂,所以可以不顾一切往前冲。
所以我喜欢冬天。冬天的六点多,天还没亮,十五岁的小女孩骑着自行车在空无一人的国道疾驰,再快点!再快点!这样身子暖得快!也是那时候,多亏了偶尔经过的长途卡车偶尔的车灯,噢,原来我不是一个人,也懂得了它的寂寞。这样安慰自己,起码,我不是在外面流浪。
半个小时后,天亮了,终于到了我最爱的一段路,一个水果加工厂的墙,几十米长,墙外都种上了梅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你一路奔波,从黑暗而来,终于奔到光明处,眼前是光,是微风吹过,一片香雪海微微荡漾。若有若无的香气让你忘了冬日的空气有多么冷,使劲嗅,你终于捉住了一点点影子。那是冬天与你的馈赠。
很多人记住了冬天,我想,这么美妙的礼物,冬天应该是记住了我。
多年过去了,少女变成了女青年,她去了别的地方,再也没见过开满梅花的道路,每到冬天就过敏,往往又废了许多金钱时间和精力。深秋开始胆战心惊,一有迹象怕得泪流满面。今夜的西北风,还在呼啸,脚已经冰冷。打开手机,提到天气的话题,原先不知道说什么好,阳台的风也没带来什么香气。还是想起了少女时期的自己,是的呢,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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