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因这一切的事若不听从我,却行事与我反对, 我就要发烈怒,行事与你们反对,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 我又要毁坏你们的邱坛,砍下你们的日像,把你们的尸首扔在你们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厌恶你们。
我要使你们的城邑变为荒凉,使你们的众圣所成为荒场;我也不闻你们馨香的香气。 我要使地成为荒场,住在其上的仇敌就因此诧异。
我要把你们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赶你们。你们的地要成为荒场;你们的城邑要变为荒凉。(利未记 26:27-33 和合本)
违反诫命者的刑罚(三)百姓与神反对,神就与百姓反对
而且发烈怒,因百姓的罪惩罚他们七次
吃儿女的肉、尸首扔在毁坏的偶像身上、
城邑荒凉、众圣所成为荒场、仇敌追杀
赶散在列邦……
神是烈火,我们理当有恐惧战惊、警醒的心,敬畏神,顺服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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