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
何其有幸,遇见墨香铜臭,遇见渣反、魔道,遇见天官赐福,遇见撒野、某某,然后一步步,深陷原耽,至此,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我的喜欢,又好像有点不大一样。我很喜欢原耽,但是只是在一次元和二次元;而对于三次元的同性恋,我的态度是不粉不黑,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但是如果有幸能够遇见,我还是会选择祝福。 因为我永远愿意相信,这世界的每一种感情与真诚,每一种热爱与喜欢,都值得被尊重,被祝福。而决定写这篇文,最初的最初,只是因为喜欢,因为想把我所见过的那些盛大,描绘给每一位看到这篇文章的你看。
可能,会有人问,你喜欢原耽,喜欢它什么啊?不就是几本小说嘛,有什么可吹捧的?是啊,原耽是没什么好喜欢的,不过是一群作者,写了几本书,写活了几个人,感动了,也唤起了一群少男少女的共鸣,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喜欢被追捧。其实这些问题毫无意义,在我看来,你问我喜欢原耽什么,就好比问 “你喜欢的人和旁人也都是人,你为什么喜欢他不喜欢别人啊” 这类问题是一样的。喜欢便是喜欢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有人说,世上一共有三个姻缘神,兔儿神掌管男男,姑婆掌管女女,月老掌管男女,但他们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掌管着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也有人说,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合理即浪漫,浪漫即永恒。而原耽女孩常说:“你我皆是书外人,唯爱书中人,只恨不是书中人,无缘再遇书中事。”
她们说因为我的青春太安静,所以我想看看别人的青春中明目张胆的偏爱。因为书中的爱情要么干净到极致,要么爱到极致,书里的故事是我羡慕不来的青春与人生,书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光,书里有世间少有的救赎,所以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因为我相貌平平,惊艳不了谁的青春,而他们肆意妄为张扬,有一个可以喜欢一辈子的人,所以总想看看别人轰轰烈烈的爱情。因为书里明目张胆的偏爱让人沉迷,明目张胆的爱恋让人羡慕,里面的人都是如此美好,现实里有很多残酷,与其说羡慕,还不如说沉迷如此。所以,我们都是书外人,却唯爱书中人。
我们沉迷,因为顾飞对蒋丞唱到: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因为当时游惑一眼就看到了秦究,在澄黄炉火的映照下,那个人就像一捧误入的风雪,两千三百一十二天,他们相遇在寒风朔雪中,以为是初见,其实是重逢。世界灿烂盛大,欢迎回家!因为蒋丞对顾飞说别让我跑了,别我一说算了,你就来去自如走了,你多缠一会,行吗?万一我后悔了,回头你不在那儿了怎么办?我希望我们都像对方一样勇敢。因为那三号路依然长得没有尽头,格桐落还是枝繁叶茂。人间骄阳刚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喜欢原耽,归根结底,是因为原耽带给我的感动,我在原耽,见过了太多我在现实中和言情小说中所不曾见过的盛大。比如在《天官赐福》中:
“为你战死是我至高无上的荣耀。”
“殿下,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肯离开这个世界吗?”
“为什么啊?”
“因为我有一个心爱之人还在这世上。”
“我的心上人,是个勇敢的金枝玉叶的贵人,他救过我的命,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仰望着他。但我更想追上他,为他成为更好更强的人,虽然,他可能都不太记得我,我们甚至没有说过几句话,我想保护他。”
“如果你的梦想,是拯救苍生,那我的梦想,便唯你一人。”
仅仅只是花城对谢怜的爱,真的带给我很多感动,所爱即信仰,“我永远是你最忠诚的信徒”绝非说说而已。最后的最后,花城以三千明灯为衬,拥住了他的信仰,此后,再未曾放手。“上元佳节,神武大街,惊鸿一瞥,百世沦陷。最终沦陷了的,不是一个人呀。” 只是三两文字,却很容易就能够让我想象出,那种美好与盛大。然后为之动容,为之倾倒,为那种虔诚至极的爱而震撼。
有人说,遇见太美好的人,或是太盛大的事,原本心里想的很多话,都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最后只能平叙,可平叙也不及所感受到的千万分之一。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吧。我待原耽,便是如此。写这篇文,不是想宣传原耽有多好,或是想拉更多的人入圈什么的。我没这兴趣。也绝对没有宣传同性至上的意思,只是我觉得,原耽文章也是很美的,而同性恋,也同样值得被尊重,被接受,被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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