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六点多,突然接到学姐电话,东校区有一个美文朗读大赛的活动,实在找不到人去拍照,问我可以吗。正好刚刚刷完一套四级,所以答应了,扛起单反,奔向东校。虽是几近傍晚,除了温度还略低,但昼长已经悄悄地告诉了你,这正是青岛的初夏。此时的傍晚六点多接近七点,就像冬天下午三点钟的样子,没有余下的夕阳,天空微微发灰。
到了活动现场,比赛已经开始,却不曾想有意外的惊喜。算是“溜”进去了,由于自己的莽莽撞撞,还是被发现了。不戴眼镜,眼前模模糊糊一片;带上眼镜,惊喜就在眼前:评委席中,坐着小翟老师!窃喜难免,然而愈加感到, 惊喜也许就是这样,在你从来没有期望的时候,完美地不经意地让你遇见,而那种不经意完美地简直就像一个平常时刻。
终于有了一张只属于自己的和小翟老师的合影。前几天书画大赛,与同学一起和小翟老师、朱葆华老师合了照,很幸运,只是没来得及单独和小翟老师拍一张照片。曾经想过也问过别人为什么喜欢拍照留念,到如今不如问自己。记起Adele的《when we were young 》中唱道:“Let me photograph you in this light, in case this is the last time。”大概就是这样吧。
活动结束,天已经黑透,坐着321往回赶,因为有些晚了,所以321并没有像往常一般拥挤,大多数是我一样赶回中心的学生。人不多,中间几乎无人站着,坐在靠后的位子上,视线可以延伸至挡风玻璃中路的尽头。那天晚上我才发现,青岛的路灯不是耀眼的白光,而是泛黄的温光。虽说近视将一切都变得模糊,做什么都有些膈应,可正是这聚不成焦的近视,将这段夜晕成一幅油画,粗粗几笔,几乎消失的线条,却透视出一个个微小的空间,温和安静。
回来后,对舍友讲夜景真美,舍友说,可能是因为黑夜把一切不美好的东西都遮住了。真的吗?我喜欢黑夜多过白天,是因为觉得黑夜给了人很大的安全感,倒不是将不美好的东西遮住。白天,弧形的天空伸展至与海平面擦肩,可是你知道,它并未停止宏阔的最大化,一切事物都变得微弱不堪,一切存在都变得像是偶然。
而黑夜,它可以透视出每一个微小空间,把他们放大再放大,当你抬头望着天空,你会有这小小的一片是属于我的念想,而我是存在的,估计就是这种存在感给了安全感吧。突然记起英语课上做过的一篇阅读,白天就像其中所写,“see the forest rather than trees”;黑夜截然相反,“see the trees rather than the forest”。尤其是在冬天,这种感觉愈加强烈。白天冷不可言,夜晚总是暖暖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当时骗了自己,光明即是真正的黑暗。而我却想在黑夜存在,听着来自地铁和人海的风,慢慢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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