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更关注小说的场景了
之前读小说喜欢故事情节婉曲动人,亦或主人公奇人异事满足我小小的猎奇欲望,从喜欢看三国,包青天,封神等,内容不论真实与否,总能让我开阔眼界;到后来喜欢上了《红与黑》、《悲惨世界》里面的于连让我看到一个让我欢心而又讨厌的角色,冉阿让一个好人,在之后的社会规矩面前悲剧命运,当然还有《复活》《老人与海》《羊脂球》让我感到敢爱敢恨,洒脱幽默原来是这样啊。
再后来,我就不在喜欢小说,因为我爱上了散文,季羡林,余秋雨,梁衡,刘墉,周国平,罗素等等都爱的一塌糊涂,他们不是展示文化广袤浩瀚就是陈说世间真理,这都是我需要的。
但是随着年龄亦或心境吧,我渐渐会想念儿时的故事,走过的山间小路,田间地埂,我觉得那是我活着存在。
真如《活着》开头的那几段话,我好喜欢,熟悉如己,而又朦朦胧胧,乡风民俗,如我叙说。你还记得那句“那个老打哈欠的人又来啦”吗?就像儿时的自己一样好奇,一样多嘴,一样的天真。
树下,桥边耕作之余,劳作之后,总会张长李短不休的扯淡,也许自己说不出来为什么,甚至于自己说不出来这样的场景感十足的文字,更写出。但是,我依然喜欢,就像现在我读到刘亮程的文字一样,我会把自己脑子里的场景定位到童年的那片土地。甚至,我明明知道,作家笔下的故乡,不是我的,我依然会采接填补自己的记忆。
我知道富贵的故事,我可以写写他的,但是,我却没有,余华的魅力就是这吧,让人们读到经典人物,还会读到平凡难忘的自己。《兄弟》我读过,但已经完全忘记,但我感到他们对自己的那份吸引。
故事固然引人入胜,人物也栩栩如生,场景亦是触及心灵,但是,读到最让我感动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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