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一本东野圭吾的作品《虚无的十字架》书中主要讲的是:本应该非常幸福的一家三口,被突来的横祸-七岁女儿独自在家被在保释期还没过的罪犯蛭川入室杀害;也说出了日本法律的欠缺--取消死罪这一条;罪犯蛭川之前是在一家修理工厂打工,在把修理好的车送到客户家时,残忍的杀害了年老的车主和他的太太,抢走了数万元现金,当然罪犯蛭川之前已经欠下巨额债务,如果这是在中国故意杀人,肯定就是死罪难逃,而在日本,审判罪犯狡辩说:自己是无意杀人,只是一时情绪激动,失手打了对方。法官竟然接受了他的说辞,最后被判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不是被永远关在牢里,只要认为他有反省之意,就可以假释。就这样一段时间后蛭川就被保释出狱,结果出狱后恶习难改,又赌博成隐,在偷老板的保险柜没有成功后,害怕老板报警,灰溜溜的逃走后,流窜到小夜子家附近,看到小夜子出门后,入室偷窃但被小夜子的女儿看见,为杀人灭口残忍的杀害了小夜子只有七岁的女儿爱美,并偷走家里的几万块钱。
经过一系列的周折,最后罪犯蛭川被抓捕,但是经过一审判决,竟然又是判处被告无期徒刑!!虽然审判长说出了判决的理由,说虽然同意被犯罪行为的残虐性,以及再犯的恶劣性质,但认为并非是有计划性的实施犯罪,而且罪犯表现出反省的态度,听起来很荒唐,究其原因其实这些都是在回避日本法律免除死刑的牵强理由。也说明了这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审之后爱美爸爸中原和小夜子在所有人的支持下携手奋斗,最终推翻一审,直到法院做出死刑判决为止。
爱美爸爸中原本以为审判结束后,会大快人心,或是可以放下这件事,但是事 实却是没有任何变化,反而更增加的失落感,在此之前,人生的目标就是等待死刑的判决,现在完成了目标,反而生活失去了重心。他们认为这起命案只是在形式上结束而已,自己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东西。
中原和小夜子也离婚了,原因是一看到对方就会想起女儿的悲惨遭遇,经过商量两个办理了离婚手续,再之后基本没怎么联系过,就这样五年过去了。
一切归于平静,中原经营着自己小生意,本以为就这样平静生活,没想到一个突如其来的一个电话又打乱了生活的平静,电话是之前办理女儿爱美案件的警察佐山打来的,佐山在电话中和中原说:“你的前妻小夜子昨天晚上过世了。”中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经佐山一再确认,终于相信,既然是佐山打来的电话,这意味着就是他杀的嫌疑。小夜子一直也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上了年级,就委托中原配合警方的调查,在调 查中,中原才发现离婚后小夜子在出版社工作,而工作的重心就是收集在采访中有关为何免除死刑的法律的资料,也发现小夜子调查的一件事的背后原来是一桩不为人知的二十多年前杀人案件。。。。
读完整本书心情比较沉重,也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在日本,杀人犯只要事后反省、后悔、道歉,那么判刑几年以后就能释放,即便是无期徒刑也可以假释出狱,然而绝大多数凶手出狱后依然犯案,如此更多生命无辜死去,而凶手却得不到死刑的惩罚。即便判处死刑,也不能让死者重生,也不能让受害者的家属恢复正常生活,小夜子加入遗族只是为了能爱美的无辜死去得以伸张正义,能够让更多的人免于杀害,而她最后也没能幸免于难。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地方有些法律制度并不完善,法律应该随着时代,人性,道德,去不断的完善升级,不能只从一个案件的表面去定夺,就像这段时间刘鑫江歌案,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写道”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人性都丧失了,那法律就不必还要去改造他;有些地方的法律只照顾罪犯的权益,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有些罪犯就会钻法律的空子,有些罪犯还有人性可以通过法律和制度去改造,但有些人连最起码人性道德都没有,这种人就不配活在世上。我们总是希望坏人的良心会痛,然而我们忘了,坏人就没有良心!
东野圭吾说过: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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