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拍的不只是案,而是人心
这世事,多少的悲欢离合,曲曲折折,都道不尽人心。
最近,迷上了一档节目,这节目既不是电视剧也不是电影,却比内容滥俗、废话连篇的电视剧和电影还要有看头,而且也有意义的多,能使你真正地受到些教育。这节目就是几乎天天在看的— —《拍案》,一档民生法制类节目。
与其它很正经很严肃的普法节目不同的是,它的故事都是真真实实地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并且只用短短的二十几来分钟就阐述并探讨了一幕幕引发悲惨剧背后的案情真相。
节目中除了法制类节目常见的案发现场还原,还深入去了解犯罪者的内心世界以及其家人的心声,对于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社会关系予以积极地收集与探讨,一步一步地去搜寻,一步一步地引出线索并找到真相。
在节目中,常常出现的带有地方特色的方言语调,不加刻意修饰的画面,还有些未打上马赛克的罪犯的真实面目,使得个人在观看中,自己对案件的真实性及其最后导致的结果更加震撼人心,有时候真的会觉得悲酸和一种无法言表的疼痛,同时又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有增而无减。
以目前所看到的内容来说,给本人印象和感悟最深的就是:有些祸啊,是自己找来的。自己给自己挖坑,自己给自己惹祸上身。
举个在节目中所看到过的一个例子:一家三口,原本日子过得好好的,虽然平淡但至少也温馨,妻子患有癫痫病但丈夫也不嫌弃反而百般照料,为了家里的生活条件能更好些,丈夫跑到千里迢迢外去打工,可这下好了,妻子却在家偷情。
这个故事看起来老生常谈了,没什么新鲜意,可当你看到这个节目时,真的还是感到一种悲楚和一种愤怒。妻子偷情也就罢了,还不止一个,还赤裸裸的把偷情照片、暧昧的语言发在手机上。你看看,这一般人见了能不生气吗?
更特别的是,感到不对的丈夫还特意跑回家找妻子商量,提醒过妻子这事。然而妻子却不知悔改,直到案发那天,丈夫想要好好跟她谈谈,她却一直都看着手机,故意无视,连自己的小孩也不照看。
你看看,这还像话吗,就这样,悲剧发生了,估计她到最后都不敢相信对她百依百顺的老实丈夫会对她这样,她的杀身之祸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造成的。
在案子的尾声处,丈夫说责任都归咎于自己有错,是自己太不懂什么情趣才会导致妻子对自己不忠。
看到这里,我有种无法言说的难过。他是有错,但是她呢?她就没有错了?的确,杀人犯法,天理难容,哪怕对方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都不可取人性命。
可是,原本一家三口平和安详地可以过好日子,就因为这事而变得支离破碎,三岁的小孩亲眼望见母被父灭,他以后的人生也很是令人担忧。唉。
诸如这类,骚扰邻居导致杀身,在外醉酒不注意自我保护导致受奸,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鲁莽犯罪,网络交友见面不谨慎。。。。。。这一切的一切,真的不是说博取了围观群众的同情,而是在这同情背后有着不言说的讥讽与荒唐的可笑。
那些因自己犯了错命丧的人,害了自己不说,还让犯罪者因为他的错误而换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人生罚单。当然,法律是无情,但也唯有这样,社会的安全和秩序才能够得以维护,老百姓们才能够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曾经在某地方看到过一段话,看了一遍后,我的心里就像被烙上样,记忆深刻,那段话是这样的:
每一桩错误的背后,都有命运埋伏于千里之外。走上歧路,不是生性如此,是环环相扣的不得已,事前看不透,事后挣不脱。。。。。。这一切,都有来龙去脉。你不是恶人,也不是故意要伤家人的心。你命运的全部曲折迂回,爱你的人,都明白。
就以此来表达我的一种悲痛的感伤吧。
而对于那些不小心、不注意而导致受害的人,我想说从今以后自己多长点心,多个小心眼吧,我们从小就被教导着不要相信陌生人,不要相信陌生人,为什么都长大了,竟还没有懂呢?
自己多注意点,保护好自己,另外有句话说的很对— — — —“ 不要隔着屏幕产生感情 ”,不要因为突然发热的脑袋就以为人间的真情出现了,请清醒些,虚情假意才有可能是真的。
有时候,我们投入的真情只是我们自以为的真情而已。
所以,生活中的酱油茶醋饭,一丝一缕地构成我们的百味人间,是的,很平淡,但却是至真的。
即使我们不肯相信,不愿如此,那么寻找刺激,寻找快乐的激情,也应当是在不违法不犯人伦道德的情况下,这时你出格,或许是无可非议的,甚至是被鼓励的,比如坚守公益及环保事业,可能本人清贫得很,但他和他的家人却以此乐道。
再者近年渐渐火起来的极限运动,比如跑酷、攀岩、极限越野。。。。。。当然,如果你没有生理和心理上过强的素质,运动能力也不发达,这样还是不推崇进行这样的运动,毕竟太过危险了,看看别人怎样操作怎样运动的,过过眼瘾也就够了。
其实很多事情,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就够了,未必非得去亲身体验,比如毒品,我们都知道毒品有 “ 毒 ”,但不是说为了想知道它有多 “ 毒 ” 而跑去亲自试试看,毕竟这东西一旦沾上可不是闹着玩的,轻者伤身重者家破人亡,况且从还未吸食的开始,我们就已经知道了吸食后的结局。
因为关于毒品的故事与教训的鉴戒,数不甚数,我们大多数人其实在生活中或多或少的都听到过,看到过,或者是被教育过。
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其实是个很傻的举动,倘若你是想要以打着为科学研究、为艺术探讨的旗号而奋勇献身的话,很抱歉,在看的人或许并不会这么觉得,他们反而会内心里哂笑,只觉得荒唐而已。
因为你做的可是法律明明确确的颁令过的禁止的行为,是触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你说你想挑战权威?
那么,你是说你想挑战的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吗,还是说其实你只是想挑战你自己而已?
别犯傻了,好好地安稳过好自己眼前的日子。再说你所想挑战的所要做的,早有先例了,要不然法律怎么会有明确的一道道条令来颁布和禁止呢?所以不必尝试,那些先例的惨烈结局,你应该或多或少地都知晓些的,即使不知晓,去查查搜索下也就明白了。
因此在法律的范围里,管理好和束缚好自己的行为,你所行走的路就不会愈来愈错,就不会在后来如此拼命地后悔。因为生命在我们现有的时空里毕竟没有重来过的机会。
在节目中,还有不少案件与罪犯者的文化程度不高,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有关,这除了法制教育的大力宣传外,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看看一些法制节目,一来既能受教育,二来也可以打发空闲时无所事事的时光,使时间也能变得有意义了些,不是吗?
至于冲动作案,还是那句老话啊,冲动是魔鬼,是魔鬼!即使对方真的犯了什么天大的过错,平平肝火,想想办法,天无绝人之路,实在不行,有句: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也可以拯救你。
不要怕麻烦,难道去打个报警电话,走到公安局报案比自己目前所面临的事还要麻烦吗?大多不过是动动手指,动动脚就可以了,然后就可能因为你的这个举动,就能拯救自己拯救别人。
而至于后来的事,就不要想太多了,什么害怕报复,害怕暗算之类的就先搁置一边,先管好自己,先确保自己安好才是眼前的头等大事。
并且也不要担心失了面子,难道面子比无法挽回的生命还值钱吗 ? 关键时刻不会有人议论的,反而是案发后,议论或许才会更纷,那时候论的是当初你怎么不去反抗不去求救 ?
他们或许很是同情,但这同情背后正如上文所说过的,觉不值得。所以不要怕丢了面子,你是你,别人有何来的权利来干涉你行使权利的自由呢?因此请勇敢些,鼓起勇气去做。
再者,也可以去找媒体求助,翻翻报刊,看看新闻电台上的联系方式,全国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媒体,随时随地都等你来求助来爆料。只要你有勇气,他们或许还有些求之不得呢。
不过,以上的这两种办法,是我觉得在没有办法解决处理问题的时候,比较有效的方法。
在这茫茫的人海里,如果某些可以避免的悲剧能够少些再少些,那么,我真诚地希望着,希望那挨千家万户的阳光,终,会驱走黑暗的。
当然,前提是,你要学会主动去打开那扇挡阳光的窗户。
所以说,拍案,拍案,拍的何止是案呐,而是我们千难诉万难言的— —人心。
(原创:bur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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