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在PDF的官网上下载,并结合各路大神的推荐,最近一直在读一本书,刷新了世界观的一本书。
虽然网上对这本书的争议很大,有负面的,有正面的。但是总体上来说是一本让你认知大为改变的一本书。
这本书给我的观感,一言以蔽之,即为“标新立异”。作者结合了自己所涉猎过的许多方面,试图从一个全新的广阔的角度来解读人类史,但由于他的涉猎广而不精,以至于我不得不说,他几乎在任何一方面都做得不好。仅就几个我比较了解的领域而言,作为一个半外行,我仍然能够挑出他大量的刺儿来。
先说他第一个引起我强烈反感的论点:“农业革命是一场欺骗,它骗了所有的人类,让人类走向了更不幸福的道路”。写到这里,作者似乎以一种为全人类福祉着想的高尚姿态入手,将“人类幸福”作为了是非评判的标尺,并且预设远古智人是以追求“个人幸福”为目标,一步一步走向“个人不幸福”的泥沼的。惟其如此,才能称得上骗局——受骗者想要结果A,骗子(骗局)承诺给予结果A,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非A。但事实却是,在近两百年,人文主义觉醒之前——甚至于,即使是现在——绝大多数的人类追求的是生殖狂热,是再苦再累也要传播自己的基因——因为不追求这个的人类早就被基因淘汰了。这件事的事实于是是这样的:远古智人追求基因扩张,农业革命承诺扩张,远古智人选择了农业革命,农业革命使远古智人得以扩张。并不存在骗局之说。更加无趣的是,历史研究一贯强调不以现代人类的标准为基准去评判古人,而以当时社会的道德观为基准去进行评判,否则历史研究就失去了意义。你声称历代皇帝君主是不尊重贸易自由的暴君,中世纪人类重视名誉等等行为是十分愚蠢的,这毫无意义。历史研究不是为了给现代人类刷优越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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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让我看来简直不堪一击的观点是,他认为“关于性别歧视的产生,所有的假说都站不住脚”——注意,他说的不是“性别歧视是错误的”,而是“性别歧视的产生是不合理的”。关于性别歧视的产生,存在三种假说:肌肉假说,流氓假说和父权基因假说。
肌肉假说认为,男人比女人强壮,所以他们压制了女性,使自己占据较高的社会地位。对此他的反驳有两点:“男人比女人强壮”只是普遍而言,并非人人如此;历史上那些不需要体力的高等工作也没有妇女的,而且社会现实是不需要体力劳动的人地位才高。
我很难接受一个历史学家的逻辑思维居然差到如此地步。他一定是故意的。因为在不久前,他才刚刚指出过,歧视的产生,不在于长久的差异,而在于阶层产生的那一段时间内的差异——他以此为黑人歧视的长久存在做解释,因为白人在大航海时代征服黑人的那段时间里一时领先,就歧视黑人数百年。那么,他必然可以理解:第一,要看男人女人谁强壮,本就该看普遍水平,而不是个例;更何况,尤其是在天然条件下,最强壮的女性也绝不可能比最强壮的男性强,这是激素水平决定的。第二,在人类开始产生阶层的年代,亦即部落时代,目前已知的一切社会,都是由最强壮的人做军事首领,由军事首领来做政治首领的。
恰恰在这个时候,男人在性别歧视中获得了领先地位,并且一贯而终地将这种歧视保持到了现代,都仍然很难消除。
之后又说到流氓假说和父权基因假说,他无非是想说,这些差异只是一时存在,但不可能长久造成歧视——和他之前所说的观点恰恰相反。并且,他拒绝回头去考察性别歧视产生的初期,阶级产生的初期的普遍社会现实是怎样的,却以父权社会根深蒂固时的状况来作分析,历史在他手里,就真的成了一个任人摆弄的小姑娘。
为了防止有人阅读能力太差,我再次强调一遍,我在这里试图论证的,不是“性别歧视是正确的”,而是“性别歧视的产生有其不可避免的原因”。当然,我认为反对性别歧视是人类应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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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头说说一个我不太认同的观点,即“集体幻想”理论。这位在我看来很不到位的历史作家又把他的矛头转向了哲学,开始谈起了客观和主观。强调“神”,“法律”,“正义”,“荣耀”等等,只是人类集体YY出来的集体主观存在,而不具备客观存在性。然而作者实在是连主观和客观,真实和虚伪等等概念都没搞懂就开始大放厥词了。
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两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的物质和客观存在的形式。客观存在的物质,比如说,书,桌,椅。客观存在的形式,比如说勾股定理,比如圆周率等等。你固然可以说,没有了物质客体,形式的存在便毫无意义。但是形式之所以是客观的,在于它并不会因为任何主观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为谁不愿意——哪怕全人类都不愿意——圆周率也不能实质性地被改变。注意,形式和描述形式的语言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形式是客观存在的。当我们试图描述它的时候,会有误差,会有不完备性等等,但这并不影响它本身的存在。
现在回过头来说人类社会中的集体概念。它们当中有许多,其实是人类社会这个客观存在的一种存在形式。处于某一阶段的人类社会,必然会发展出这种存在形式。以“神”这个概念为例,所有独立发展的智人社会都发展出了“神明”这个概念,无一例外。与之相似的,还有“法律”,“正义”,“智慧”等等概念。固然,在不同的社会里,这些概念下的子概念很可能是千差万别的。但它们作为元概念,却为所有人类社会所广泛认可——当我们说,斯巴达人以服从集体为正义时,我们不会误解“正义”本身的含义——这些元概念,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客观形式——或者,至少,我们不能断言,这些概念仅仅是主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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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有一大特点,即为了标新立异,即使前后矛盾,风马牛不相及,逻辑紊乱也在所不惜。他在论证农业革命是一大错误的时候,把“个人幸福”捧上了神坛,当做了不容置疑的存在,并且预置地认为,种种客观条件的倒退,必然导致“个人幸福”受到损害。
然而在讨论近代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生存条件极大程度地改善之时,他显然并不甘心承认人类的进步——这实在是陈词滥调,毫无新意,不是吗?——于是他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反驳:
1 客观条件的改善并不一定能够带来个人幸福的提升;
2 人类的个人幸福感几乎是由基因决定的,怎么改善也逃不出基因的魔爪;
3 个人幸福的定义模糊不清,备受争议,如果将个人幸福定义为快感的话,那么人类获得个人幸福的终极方式就应该是电信号了;
4 个人幸福真的应该是人类的终极追求,而不是“集体幻想”吗?
哟!这会儿作者您倒是心如明镜了!说得真好!啪啪啪啪啪啪啪啪。且容我轮流用您的左右手在您的脸上为您鼓掌!即使是这样,作者对幸福心理学的理解也实在是又浅显又粗糙,颇给人一种现学现卖的既视感。
他还在书中提到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以及其中的概念,“迷因”。还开始讨论起佛理来了!又是些作者一知半解的概念!您这样半桶子非要淌得很地炒作自己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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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本书的热卖,我感到毫不意外,毕竟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娱乐至死的时代。但对于这样一个不严谨的学者,居然能够在学术界博得盛名,则令我感到非常地费解。本书涉及的领域有哲学,心理学尤其是幸福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等等。在我稍微熟悉一点点的领域里,我都深深地感到作者就是在打嘴炮。
之所以给三星,是鄙人认为他说的很多东西还是过得去的,资料也比较详实,许多过激言论或许可以激起读者对相关领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总地来说,我是看这本书相当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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