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由来:在壮族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夜晚,传说在凌云县城内明清时期土官规定土民取婚时,新妇必须拿到土司那里去过初夜生活。这是卑鄙无耻的一种霸婚行为,日子越久百姓越难忍受,但在封建王朝和土司统治下,平民百姓只能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接亲,以避免土司对百姓婚姻的糟蹋。2012年,“夜婚”已列入广西第4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广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
我是丹妮,爱好各类纯文学创作的自由人,旅行者,《懋草集》是我的第一本集子,收录原创诗歌150余首,有关于我的写诗理念,请转至阅读《谈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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