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到惠州。来到惠州就是为了那件事。
上次的庭审作废了,这次重新来开。上午上了班,十一点多出发去广州东站,赶往惠州罗浮山的高铁。到了之后,在法院附近找了家东北菜馆,点了饺子,地三鲜,还有一些东北菜。吃完就去开庭了。
直接快进到庭审结束,结果是给我姐这边,对方也同意。条件是:我家需提供一笔大额抚养费放到孩子的账户上,然后这笔钱只能用于我外甥,其他人不可以用,直到十八岁。我妈虽然能够拿出来,但是这笔钱缺少了流动性,对我们家庭也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只能答应了,这个条件也是能让男方妥协的条件了,我也想了想,这个是不是对我不太公平,朋友说不好,但我感觉还好。毕竟这件事,我也挺希望孩子在我们这边。我自己也能赚钱,而且这是父母的钱,如何使用,权利在她们手上,我也无权干涉。不是吗?
希望未来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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