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路明说:“最好的缘分,不是在人海中相遇,而是不在人潮中走丢。”
我们从青葱少女一路走来,笑过、闹过、哭过,困境时彼此扶持,风雨中抱团前行,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幸运。
那个年代做过最傻的事,就是把几个人的合影,写信给收音机上听广播结识的兵哥哥,让人猜那位是自己,猜错了就不理人家。
那个年代盛行兵哥哥,穷乡僻壤出来的我们更是崇拜,像一座山,一盏灯,给了迷茫中的我们好多期望光明。
那个时候做过最疯狂的事,上夜班五点钟私自离岗,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逃过门卫从铁栅栏门底下钻出去,一路狂奔去岗南大坝看日出。再作首拙劣的诗给大家伙显摆。看完日出,大声喊出心中的梦,抒完情踩着点原路返回别耽误了交接班的工作,别给领导发现给拍砖。还好没有被逮住过。
那个年纪没有隐私,做过最傻冒的事,把自己和兵哥哥的鸿雁传书,拿给好友同事相互传阅。
那个年纪同宿舍的我们把单人床合并一起睡大床。睡前还抬起你们白白胖胖的大腿比比谁的好看,谁白。我鄙视你们,鄙视你们这样的行为,从不参与,从不把自己干干瘦瘦的细长腿拿出来示人。等我把自己捂白了再和你们比。
那个时候还做过最不近人情的事,和一个十六岁的小妹妹争床铺,那时我刚换宿舍,她刚来。为了争一个下铺相互置气。其实挺佩服小妹妹的,作为刚刚入职的年纪又小的女孩子,赶跟我们这帮老家伙对峙,只能说很厉害,很泼辣的。当然最后还得乖乖让给我。再说的确是俺先到的,没有来的及铺床,结果下班回去发现铺盖卷被人扔上铺了,不有火不是脾气好,是没原则。吵也吵了,闹也闹了,好朋友还是要做的,吵完就和好了。
那个时候还有一件最难忘的事,有一次下夜班回姐姐家,骑自行车在车站偶遇男同事,他提议带上我同骑一辆自行车,我没拒绝,反正你高高大大的带我这干干瘦瘦的人也不太费力吧。事实是废了很大力气,也出了几身汗。爬坡推车走时还恰遇同事,过后还怀疑我俩是不是在偷偷摸摸搞对象,大概看着挺和谐,少男少女只要走一起就像搞对象吧。事实就是别人想多了,人家有对象,我也没看上他,哈哈。
还有很多无厘头的事,闲赋在家慢慢回忆,人老了不就是喜欢回忆人生嘛。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唯有热爱,方能坚持。
一直在学画画,都说灵魂相似的人才能相逢,是真的。
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鄙视和鄙视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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