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本有,非修而得。
修行不过,解除执着。
如拨乌云,阳光普照。
无明业障,就是乌云。
何为法?法与佛何干?
法依密义说有本住法与自证法:
本住寂灭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性皆悉常住。
诸佛皆因寂灭法而得成。
自证法,诸佛所证,不增不减,一般无二,这就是佛佛道同,离言说、分别、名字相。
故如来说:我无有说法。
本住法尔如是,不用说。
自证法,诸佛已说,我没有可说的了,所以,无有一法可说。
但众生迷惑执着,佛陀慈悲,为破众生迷惑执着,说不可说之法。
所以说,佛法是药,因众生病而缘起,众生若转而执着佛法之药,佛陀只好新药破旧药,这就是随说一法,就破一法,以至说了49年的缘由。
学佛之人,若不明佛义,执着佛语,岂非背道而驰?
佛法经义妙旨绝言,借文言诠旨,佛法经义真宗非相,假名相标宗。
对于学佛人来说,佛法就在眼前心里,能透过经文诸法相,见非相法义,即见如来义……如来实相。
可见法义就是佛义,就是如来实相,见如来实相就是见佛,就是见性。
经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何为法?
不过小乘四大实法,舍法就是照破五蕴皆空。
何为非法?
不过小乘法之外的外道与世论,譬如分别性相有无边见,以及分别龟毛兔角戏论。
舍非法,就是舍分别边见,以及舍有名无实戏论。
不着实法相,离分别边见以及离分别戏论,就是舍法及舍非法。
经云:佛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又云:一合相不可说。
还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说为假名,亦说中道义。
这些经文,互相印证,明白无误说明:缘起性空之万法,本无有体,比如世界,不过是一合相的假名,万法都是一合相,空、无自性、无二相、无生,如幻,不可分别,不可说。
因何肉眼凡心众生,能见能知如来实相?
只因众生皆有佛性,与佛陀一般无二,是故,能转识成智,转众生知见成佛知见,何为知?何为见?
知见二字,经常连用。
知谓心知,见为眼见。
心为眼体,眼为心用。
心寂不动,眼照微妙。
寂照一如,知见不二。
佛知佛见,佛心佛眼。
开示悟入,佛陀知见。
凡心俗眼,众生知见。
愚心妄知,肉眼幻见。
破妄显真,众生成佛。
虽说佛性本有,不从修得,但缘修成。
譬如冶金,金在金矿,不冶炼终归不成精金。
众生佛性,亦复如是,不修行无缘成佛,修行不是做加法,而是做减法,解除无明业障执着,减之又减、解无可解、除无可除、放无可放,得无所有,证毕竟空,名证得菩提。
众生无明习气业障甚深,难以契入佛法,需要启示引导拐棍,才能解除执着业障。
药有皆因病,
病无药不存。
法如磨镜石,
垢除法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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