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是我来北京后第一个认识的女生,接触到现在,肯定也算朋友了。在我看来,她人是好人,就是有点傻傻的,行事说话比较幼稚吧。今晚是无语而又气愤的一晚,一开始是因为她。不过后来是因为卓伟——这个和我八竿子打不着的所谓“中国第一狗仔”。
李杨大晚上突然给我“介绍”一活动,让我去做嘉宾什么的。且不说“为我好”这种事怎么定义吧,在我看来,嘉宾都得是有一定专业领域说话权的人,让我去?我又能以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去做何种节目的“嘉宾”啊?现在的节目制作方到底是制作比较粗线条呢还是就拿这种“身份”来诓年轻人啊?不过不得不说我自己也有私心:想去看看制作现场。于是也就答应了。然后和杨杨又有一通彼此说不明白的电话,挂了就开始准备了。既然答应了,认真去做是肯定的。
然后我就搜到了“卓伟”,看完了《中国青年》杂志对他的专访。
我觉得我这辈子,不是,我活了26年的小半辈子,还没有为哪个“名人”这么气愤过。对这个人我简直找不到合适的称谓,想了一下,只能用名人加引号暂代了。因为他干的确实是靠名气赚钱的事。
专访里,最开始引起我注意的是此人对于大众指责他“侵犯明星隐私权”一说的解释,我立马去查了“隐私”的相关定义,包括特质、属性之类,直觉这人胆儿肥,百度释义那么详细在那摆着呢,光天化日之下自欺欺人?其次此人还傻,对于大众给他贴的标签“庸俗鸡贼的有钱人”,作为一个靠蹭名人知名度而知名的人,竟然不好好利用反而走起了“没钱没房”苦情路,如果是我,一定会把“鸡贼”做得更加若隐若现,不过这要展开就是另一个长篇话题了,并且我不感兴趣;这个人太恶心了,贩卖他所谓的“新闻理想”,甚至把大众对“真相”的诉求进行捆绑,开始兜售“个人情怀”了?他说到了明星是商品,我赶紧百度了“明星是否具有商品属性”和“名人是否具有商品属性”,除了“明星”词条里有一个非常粗鄙的PPT制作提到相关内容以外,其他的任何收录都没有说明星是大众消费品,而他竟然侃侃而谈,说自己挖掘明星隐私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好想代表同为消费者的“名人”把你这个“明星”给消费,不,消灭了!
此人之道貌岸然,试图以自己掌握的些许“制造舆论”的伎俩和对大众心理的片面研究,从而引导读者和大众,是我最最不能忍受的。我只恨自己不能妙笔生花,以行文之力去痛打落水狗!
对了,我明天还得去他“麾下”的《全明星直播》做那个什么莫须有的嘉宾!
今晚,我无语,我气愤!我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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