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债法领域中,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不当得利规范目的重在去除不当得利,而非赔偿损失。
二、构成要件
1.一方获益他方受损(被动受损)
2.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
3.获益没有法律依据
三、不当得利排除情形
1.给付型(自愿受损、主动受损)
①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误以为有抚养义务、民间的礼尚往来)
②债务人提前还款
③无义务而清偿债务
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支付赌债、行贿、嫖资)
2.其他排除情形
①强迫得利
②反射利益(他方未损)
③非财产性收益(非债法范围)
四、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1.返还请求权客体
①返还原物或折价返还
②原物与孳息
2.返还的范围
①善意的返还"现存利益"或免返还或还价
②恶意的返还全部所受利益
③善转恶,恶意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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