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考历史,看到一道题目谈麦克阿瑟,一时间还是有挺多慨叹的,回来就写了这篇文章。
首先说他的帅,他真的帅——拿着一个玉米烟斗,带着大蛤蟆镜,人又高。跟后来美国总统杜鲁门照相的时候,全美国人民都觉得麦克阿瑟又高又帅,而杜鲁门就是个土里土气的小老头。当他打完仗回到美国的时候,连国会议员都全体起立,向他鼓掌致敬。
他作了一次演讲,这段演讲的最后一句话后来成为了世界各国军人一句重要的共同名言:老兵不死,只是满满消失。
其次,我觉得他是个真男人。
怎么说呢,他是二战时期美国军方非常重要的人物——当然他不是什么关系户,他是西点军校的校长,所以许多将军甚至元帅都曾是他的学生。
在菲律宾战役中,他被打败了,撤退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我还会回来的(I will come back)。最后他确实回来了。
后来日军溃败,本来按照美国的计划是不打算先攻下菲律宾的,但是由于麦克阿瑟将军的坚持——那个叫温莱特的上将在替他接受日军的折磨,美军被迫花了不小的代价去打了一场看似毫无意义的仗。
第三,他真的会打仗。
最著名的例子是朝鲜战争。当时朝鲜进攻南朝鲜打的非常猛烈,已经打到釜山,整个南朝鲜军队只剩釜山一小块儿,剩下的全被朝鲜军队占领了。麦克阿瑟将军指挥联军在仁川打,远远的在朝鲜战线后面登陆,一举包围了在南朝鲜的整个朝鲜军队,几乎全歼朝鲜军队。
虽然现在我们中方的角度,他这个人可能不咋地——因为他曾经向美国政府要求用原子弹轰炸中国,但是撇开政治因素,这个男人真的值得敬佩——坚毅,守信。这就是他:老兵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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