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
皮革,由剖层或分割的动物皮经过鞣制后具有防腐性,并具有基本完整纤维结构的材料总称。
皮革经机械或化学手段分解成纤维颗粒、小碎片、粉末等,无论是否使用粘合剂粘合,由此制成的片状或其他形状均不属于皮革范畴。
“全粒面皮革”是指去除表皮后呈现出原始粒纹的皮革,原始粒纹在抛光、削匀和片层工序中没有去除。
皮革剖层(皮)革
剖层(皮)革,在鞣制前或后经过剖层、无粒面层的皮革称为剖层(皮)革。
对于剖层(皮)革与其他成分复合(如移膜等)的材料,其中皮革肌体厚度应大于总厚度的60%。对于不能标注为“皮革或剖层(皮)革”的,可标注为“超厚涂饰革”或“超厚移膜革”等。
剖层(皮)革纺织品
纺织品,由71/307/EEC及其修订版涵盖的所有产品。包括天然纺织品材料和合成纺织材料或无纺材料。
纺织品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所有其他材料,包括聚氨酯(PU)人造革、聚氯乙稀(PVC)人造革、合成革、超厚涂饰革或超厚移膜革等。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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