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 用一支黑色的铅笔 画一出沉默舞台剧 灯光再亮 也抱住你」——失眠的那几天总是单曲循环陈奕迅的《不要说话》
喜欢一个人,突然听懂了很多情歌。
知道他有女朋友的那天晚上,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刚从泳池出来,抱着书本奔往图书馆复习马克思,听见闺蜜说他有女朋友了,中午吃饭碰见的。我心里突然一空,说,哦。然后淡定地摊开书本,却看不进一个字。我不知道当初是怎么从图书馆走到宿舍的,没有很难过,只是很失落,就像远方的一座灯塔,突然灭了,那些憧憬的场景被剥夺了。失落到极致,丧失了所有的语言。
在机场心甘情愿等一艘轮船,可是有人告诉你,轮船不会来了。
那是我跟他告白后的一个月。那天晚上,听着情歌失眠等天亮。
我们是在口琴社认识的,他是社长,大三,我大二。
我的朋友B有个闺蜜C在口琴社当社员,那天新生见面会,B拖着我和闺蜜小A去装师妹,后来开完会,觉得口琴挺有趣的,就跟她们商量一起加入口琴社。进社团前培训一个月,学口琴。我跟A.B分到一个组,由他和一个胖胖的女生带领学口琴。
第一眼见他,大家彼此介绍自己爱好兴趣,对他,没印象,就是放在人海中分辨不出来的那种大众脸。
第二次见他,开始了练口琴,他以师兄的口吻,向我们讲了关于口琴的一些知识和技能,平淡得没感觉。那时候想,估计在路上遇见,我也认不出他吧。我开始犯脸盲症。
第三次,还是练口琴,他开始展示他的逗逼气质了,给我们讲了他宿舍,学院发生的一些逗趣的事情,口琴吹得那是真好,我那时候发现,他是个挺有趣开朗的人。
一周见两次面。渐渐发现他除了吹口琴很棒,吹水能力也极佳。后来发现跟他聊天是件很开心的事。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日久生情。喜欢一个人,始于好奇,陷于有趣,忠于人品。
我在宿舍面前提起他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都是兴高采烈,对他各种黑,见他洗头的次数也越来越多。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愿意为他洗头,说起他时眼睛会为他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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