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将《简爱》收了个尾。简爱与罗切斯特这一波三折的爱情确实让人感动不已。在上帝的号召下他们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有了文末约翰表哥的对比,便越发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更适合简爱了。是啊!不违背本心的感情确实要轻松许多,在罗切斯特面前简爱可以显示淘气活泼的那一面;在约翰面前,简爱似乎只能去迎合。我这么说,并非是将约翰先生贬低得一无是处。在简爱心目中,约翰先生是有很多令人赞许的优点的,在我心目中也是如此。29岁的约翰先生,为人正直和善,一心扎根于布道事业。简爱分清楚了喜欢和不喜欢,她没有让自己出现判断上的错误,大概就是“不惑于心”了吧!我不能说她“不困于情”,女生总有被困住的时候,感情里的天空并非日日天朗气清的。简爱离开桑菲尔德的日子,没有一日是不困于情的!我爱简爱这个人物的形象与性格。她并非绝色佳人,但她的内在素养绝对是个十足的美人。她与罗切斯特所说的话似乎是诗句,虽然有些夸张,但似乎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总会多些写诗的才华呢?尽管是寄人篱下,但绝不委屈求全,她敢于反抗她的里德舅妈和表兄表姐。在离开盖茨黑德,去到罗沃德寄宿制学校时,面对罗克赫斯特的诋毁时,她并未就此沉沦,而是凭借好友海伦群给予的精神的力量,不断进取,最终赢得了学校里老师与同学的尊重。面对爱情的简爱,并未失去自我。她自尊,有主见。在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是在被套路的情况下取的妻子,她毅然决然选择离开桑菲尔德。
在得知一场火灾令罗切斯特先生致残之后,她又毅然决然回到他的身边,坚守着自己的爱情,这么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子,谁能不爱?尽管《简爱》已经流传了150年有余,但文中也还是存在狗血的情节,在简爱离开桑菲尔德后的那些情节安排太刻意了,读来乏味。
简爱对待感情的态度,即便是放在现在也是值得学习的,即便是再甜的爱情也需要不卑不亢,而非刻意迎合。
深夜思维已经不清晰了,就此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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