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野花不要去采,但要看。只要一发现,立马驻足,再也不回头。站着看,坐着看,躺着看。白天黑夜不间歇,刮风下雨穿双鞋。看不够,赏不透。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的是眼花缭乱,心乱如麻。看到海枯石烂,种子发芽。看到蜜蜂来,蝶儿飞,花蕊渐渐变成灰。直看到花开花又落,直看到生来又死去,春来冬又去,终归了无生趣。
喜欢野花的美,家花的香,喜欢不野不家自由散芬芳。
看前面美丽的人,俊俏的脸。精致的五官,随意参观。那一些美艳为何就会那么艳,那一抹英俊为何就能那么俊俏。英俊的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耳朵是耳朵,眉毛居然也是独立的。美丽的头发居然会说话,长长的卷卷的直直的。像瀑布但又没有水,像丝绸但又如此的粗壮。最终还是像头发,缠缠绕绕,柔顺丝滑。
大街上偶尔跑过去两个人,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在前面跑的长发披肩,丰乳肥臀水蛇腰,还穿了一双恨天高。那双鞋每一脚踩在地上的声音,都像是踩在行人的心上,无比疼痛。还没看见长什么样,就已经从身边蹭蹭的跑过。就这一身迷人的身材,不管长什么样都能得到所有人的原谅。跑过去后留下一阵风,一阵香香的风。是普拉达的香水味道。这样的尤物该是四季被人追,怕不是刚从劳斯莱斯里面出来,还是从城堡里面逃出来。这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一道移动的,飘摇不定,虚无缥缈的美景。
再看看追她的平头哥,一张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俊美脸,轮廓分明,肤白如雪。人高马大,健硕强壮。穿一双休闲鞋,像是在追,又好像是要任由她随便跑。反正不管她能跑到什么地方,只要平头哥紧追几步,肯定就能追上。如果平头哥以这样坚定的信念来追女孩子,心里面就信心十足,愉悦欢畅。
一双恨天高,一双休闲鞋。一看就是休闲鞋带着恨天高出来遛。前面一瘸一拐的跑着,后面不紧不慢的追着。街上的行人像看西洋镜,有的人嘴里流着口水,有的人鼻子里流着鲜血,有的人眼睛狠狠的看着休闲鞋。幸亏在这个国度不让公民自由佩戴枪,否则那双休闲鞋,就算再帅再壮再威风,都会被枪击无数遍。那些口水啊,在风里干了又流。那些鼻血啊,抬起头都依然要往下流。
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非要在大街上跑,到底是谁对谁错,非要穿着恨天高。如果把鞋脱了跑会不会更好看,如果不跑了停下来,平头哥会不会再继续追。再好的身材跑到街角也拐了弯,一拐,立即消失在尽头,再也看不见。
街道立马变得平平凡凡,邋里邋遢。努力的去看来来去去的人,熙熙攘攘的车。看见漂亮的衣服依然驻足,看见美丽的包包穷追不舍。看见养眼的人,看见耀眼的车,看见不凡的事,看见鲜亮的生命,都目不转睛,巴巴适适的欣赏不变心。
那一身贱兮兮的皮囊,挡不住浑身漂亮的衣裳。一切对美的挚爱和享受,都埋在皮囊下面那颗纯净心。看见世界的美,发现世界的好。口水不止是在睡觉的时候才流的,是藏不下美的时候也会流淌的,尽管有时候也控制不住对美食的热爱,这也能理解,色即可食。
于是经常闲散在街头,看落花流水,看飞瀑彩虹,看能看到的一切美,听能听到的一切静。
心不恋色,色不缠心。就算对着你,口水流一地,就算对着街边看掉一朵野花,皮囊下那颗心,也绝无邪念,不起任何波澜。
欣赏归欣赏,占有归占有。发现街边的野花如果不欣赏,可能早就摘过无数遍。拿在手里就算是占有。任由它自由的生长,自由的艳美,在美艳的同时还能保持生命。这就是对它没有任何的邪恶念头,那样看着它,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就像看一幅画。研究它的架构,琢磨它的色彩,最后迷恋于它的呈现方式。居然以那样让人艳羡的方式呈现在世界上,出现在街头。而且刚好还被发现,这就是该拥有被欣赏的命运。
欣赏,就是跳脱出来心的捆绑,脱离于自己心的囚牢。眼里望眼欲穿,浴火焚烧。心里干干净净,通透明亮。眼动了而心未动,心即便动了,但是意念不会动。邪念永远不会升起,美永远不会被毁灭。
贱兮兮地看着生命里的一切美,有的能长久,有的转瞬即逝。很多时候也留有很多遗憾,口水流的太多,回头回的太晚。眼睛已近视上千度,鞋都穿烂千百万把双,身边的美好却还络绎不绝,刚过去又到来。
到底是什么遏制住了邪念的生长,是那一份生命的热爱,执着和眷恋,是心底对美的信念。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藏着深不见底的美。不用人前显贵,不用花前装鬼。生生不息,留恋往返,又毫不眷恋。
看上去矛盾重重,听起来无所适从。只要有心,没有人不相信邪念不会生。就像没有人会相信,雷居然会劈那些无辜的人。事实上,雷劈的也未必就是有罪人。有时候命很好,但是运不好,合起来就是命运不好。
做一个心里没有邪念的人,就算对美丽的躯体恋得死去活来,就算对有趣的灵魂欣赏得百转千回。却依然会稳如泰山,定如洪钟。心安理得,心定如神。
那是心灵的净化,那是真正对美的态度。如果世间的一切存在就让其存在,毁灭不会因之美好而毁灭。那么人之于人,生命之于生命,就能彼此敬畏,相融共生。
人不可貌相,海水可以拿斗量,如果有那胆量,心里头一直就会明亮。在明亮的世界里,就算是贱,贱至兮兮,也能见字如面,情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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