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越扎进心里的人,越难写,无从下笔。
我有敲着最舒服的键盘,两个。一个是机械的,一个是我最爱的ibm,可是,我换成哪个键盘,我没有办法敲出我们的故事。
我有烟,我有在听最安静的音乐,我有对你深深的思念,我仍然无法下笔。
只能在某篇文字里,敲一小段,以示纪念。
可是,如若说成纪念,那么我什么时候忘记你呢?
未曾。所以,谈不上想念,因为你一直在。
距离近千里,我发现,身边的人都有你的影子。可惜不是你。
当初是负数,如今,指尖都不能相触,甚至我有十年未见你,也不知你有没有换掉号码。
不知道怎么开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词穷。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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