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梳理
文章开篇,作者站在社会科学领域的角度,提出了合作的定义:个体付出成本使他人或群体受益的行为。而非亲缘关系个体间的合作更加普遍,在历史的长河中,合作何以得到维系?
《吕氏春秋》云: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
第三方的惩罚——由利益无关者针对违规者所施的惩罚措施,被认为是减少违规行为并维系合作规范的重要力量之一。
那么,第三方惩罚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传统的观点是从经济学入手,认为第三方的惩罚提高了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使其大于违规所获的利益,这种致使经济结构改变的影响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但是,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首先,“经济达人”(指在每种情况下,都能做出最优选择使利益最大化的人)这个前提在不能保证永远成立;其次,若惩罚带来的损失小于违规所带来的收益,那“经济达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会选择违规,来使利益最大化。那么,为了有效遏制违规行为,需要投入的成本将大大增加,甚至会超过打击违规行为带来的受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作者则另辟蹊径,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考虑,认为第三方惩罚更具有一种社会规范的激活功能。具体而言,即认为违规者之所以会违规,是因为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违规行为。通过第三方的惩罚,可以使他们意识到这一点。
这里作者通过含第三方的公共物品博弈实验来证明这一点,大致的思路是:分为三组,对照组中参与者可以保留10个代币,但前提是需要向执行者缴纳1代币的收入税;高收入组中执行者可以选择支付5代币惩罚违规者,使其支持1代币的违规成本,违规收益高;低收入组中违规成本上升到10代币,违规收益低。
按照“经济达人”的理论,高收益组中的违规带来的收益在高于对照组,因为执行者不一定会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因此高收益组的违规行为应该要比对照组高的多。但实验结果正好相反:低收益组的违规率最低,即合作程度最大,高收入组尾随其后,其次才是对照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作者的观点。
同时,作者更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了第三方惩罚对合作的溢出效应——横向溢出效应和纵向溢出效应。
横向溢出效应是指一个人因违规受到惩罚后,会降低周围人违规的几率;纵向溢出效应是指一个人在违规后受到惩罚后,会降低之后在其他方面违规的几率。
这进一步地解释第三方惩罚如何维持人类长时间、大规模的合作。但正如作者自己审视道,无论是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科学角度,两者在第三方惩罚对于合作的促进作用这一点的解释绝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
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博弈:开始时,每个人手上有相同且一定的初始金额,每一轮开始前,他们可以选择投资一定的金额到一个公共账户中,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投资。一轮结束后,该账户中的金额会乘以一个大于1的倍率,然后均分给每一个人。
独裁者实验:A有一定的金额,B没有,A在一轮实验中可以给B一定数量的金额,也可以选择不给,B没有权利要求A给多少金额。
心中疑惑
Q1:这篇paper中对于实验数据的处理(如显著性检验、相关性检验等)及建立的计算模型对于目前的我而言,问题还是很大的。
Q2:对于开头提出的“合作”的定义,与我们平时说的一群人为了同一个目标选择合作有所区别。这里可能更偏向于社会性质上更加广泛的合作精神,或者说成一种普遍的行为准则我觉得更加贴切。
Q3:文中引用的“社会规范”的分类中,将“injunctive norm”翻译成“命令性规范”,有点难以理解。
paper链接
陈思静, 邢懿琳, 翁异静, 黎常. (2021). 第三方惩罚对合作的溢出效应:基于社会规范的解释. 心理学报, 53(7), 75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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