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惊醒,完蛋,闹钟没定,从枕头下面扒拉出手机,我又早早醒了,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睡,然而惊吓过度,在床上滚来滚去毫无睡意
打开手机翻我的歌单,定好闹钟开始脑子开机仪式
“这首歌是啥,还蛮好听”
“今天我要去哪来着,南郊”
“等会穿什么衣服,西安的天气跟神经病一样,行,穿昨天的不换了,下一题”
“要不要撸妆,要不要撸妆,不要,你今天要见客户,不要,晚上有饭局,不要,你还是要救一下自己的,不要,…”
闹钟响了,起床,每天洗头都已经很累了啊
出门太阳已经很晒了,所以,一定是阳光太足,让它这么刺眼
像是被一道闪电击中,柔顺飘逸的长发,米色及膝连衣裙,盈盈一握的腰身,以及刺瞎我的白色帆布鞋
只一眼,便再也挪不开眼,那是怎样的白,让我脑袋里关于颜色的词全部黯然失色,惨白都不足以形容,它白的很新,刚从纸浆里捞出来一样的新鲜,又好像一不小心被漂白水泡过头一样的毫无生气,街边新粉的墙头都没它僵硬
是一种死掉的白
我伸出脚,仔仔细细的对比了一下,突然觉得我脏脏的鞋子特别可爱,收回脚,开始在脑子里疯狂扒拉我的衣服鞋子包包的颜色,搜索失败,松了一口气,还好我没有,不然可能只能丢掉了
但是我已经中了它的毒,一路上都在看路人鞋子衣服的颜色,希望能找出与之匹敌的颜色,或者相像的也好,然而没有找到,我无比失落又窃喜,失落找不到,窃喜找不到
它是那样的别具一格,有着其他颜色无法比肩的特点,无法驾驭,不能拥有
所以,它成了我的白月光,居然成了白月光
我不会要这双白色的鞋子,但是也不妨碍它在我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且无可比拟
所以重要的是求之不得,还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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