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后街,我同一个百分百女孩擦肩而过。
老实说,这女孩不见得有多漂亮,并不是很吸引人,穿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还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不小了,应该快有30吧--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在50米外我便一眼看出: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看见她身影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受到地震一般的震颤,嘴里干得象沙沙作响的沙漠。
我认识苏苏的时候,就像是小说里写的,她从我身旁走过,我的心底飞出了无数只蝴蝶,我就知道她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她和出现在我身边的任何一个女生都不一样,用微博的话说是她清新脱俗,和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苏苏的所有于我都是新鲜的。
我打小就是个伪装的很好的乖乖女,看到长辈尽可能甜美的问好,看到帅帅的男孩和美美的姑娘就害羞脸红,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不和陌生人搭讪,不会夜不归宿。
我做尽能做的乖乖女需要做的事情。
所以,当我遇到不一样的苏苏的时候,她是藏在我体内的那个放纵的我。
她把埋藏在我身体内二十多年的洪荒之力解封,我一下子疯狂的有点找不着北。
苏苏在我面前卸掉伪装,她不要和女孩子一样化着妆踩着高跟鞋取悦谁,她不要假装开心对谁问声好,她抽抽烟喝喝酒打打球,一副坏女孩子的样子。
对,她是骨子里的另一个我。
这也是我曾爱苏苏的原因,或者爱自己的原因。
有人问,
谈恋爱的话:和互补的人好一点,还是和相似的人好一点呢?
在我看来,是互补。
我乖,她疯。
我情绪化,她理智的像座冰山。
我话少,她絮絮叨叨个没完没了。
这样的她,新奇的她,才能够激发我无数的好奇心,让我一点点地去靠近,去痴迷,去爱上。
新奇。
贪恋牵手的温暖,那小小的手掌,想要从你的手掌里逃离,你一个反手使劲就能把她拥入怀中。
痴迷接吻的迷醉,那些细细碎碎吻落在她身上,落在她脖颈上,小心翼翼地咬着她的唇,不怀好意地种一颗草莓。
因为苏苏于我什么都是新奇的。
至少,曾经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两个互补的人才会更好玩,彼此互相发现新大陆是最有意义的事情,可是我似乎忘了新鲜感这种东西,来得有多快去的也就有多快。
我以为我们聊得来,却没意识到任何一个想要主动发起话题的人都可以做到滔滔不绝。
因为新鲜感靠近一个人的你,这份感觉又可以持续多久呢?
这份热情大概不会比你追剧换老公的速度慢吧?
当新鲜感褪去,当每次牵手不再心动,当每次接吻不再心跳,当还没习惯彼此就已开始厌烦的时候,你是不是又那么一瞬间后悔你的靠近来得太心急了点。
你在想,倘若你当初靠近的速度慢一点,是不是如今的你,可以不那么快的厌烦。
你在想,倘若你当初在听完她全部的故事后,除却心疼,剩下的那点心动还是否值得你靠近。
你在想,倘若你。
当然,没有如果。
你既然一厢情愿,那就愿赌服输。
你做了你想做的事情,爱了你想爱的人。
无论结果如何,那都是你的欲望,是你该得的结果。
所以,当这份热情褪去。
你不再爱我,或者我不爱你。
亲爱的,我不怪你。
两人记忆的烛光实在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从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