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吧”
她曾经以为婚姻是世上最甜的果,最暖的风,是她这惨淡一生的结束,她曾经以为他能感同她的身受,她也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和他走到这一步。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脸精瘦灰暗,带着被生活逼迫着的无力感,她已经忘了当初那个让她心动一万次的人的模样,现在对面的人陌生到让她心慌。
“财产平分,我不多要你一分钱,签完字我今晚就搬出去。”
“房子归你,你挣得少,找不到像样的房子的。”
待他说完,暮然的一层水雾蒙上双眼,那是一种久违的感觉,那时候,他们读到金庸故事里的执手仗剑天涯的时候,也曾默默发誓,要像杨过小龙女一样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如今想来,一生一世对他们来说,除了无尽的折磨还剩下什么?
“她不会同意把房子留给我吧,都要离婚了,就不必假惺惺了,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背叛对方,从此以后就形同陌路,不必联系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低头拿起笔的一刹,她还是狠狠得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她看到了他额头的疤痕,她记得那时,他工作不顺,处处碰壁,失业在家,有一次醉酒不小心摔倒竟进了医院,从那之后,这个不大不小的疤痕就一直未曾消去。
他抬头看着她紧紧盯着自己的额头,摸了摸恍然道:
“你知道吗,那一次我根本没喝醉,我是故意把额头撞破的,那时候你很少回来,我很怕你不会回来了,每天晚上你匆匆洗漱就倒头就睡,所以我渴望你能关心我,多陪我一会,我知道那时候我没用,所以我一直在努力想给你更好的生活,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真幼稚”
她看着他说完这一大堆话,已经被揉碎的心又隐隐的痛了起来。
“那时候,每个月挣的钱一块要掰成两半花,那时候我宁愿一年不买衣服,我也愿意给你省下些钱应酬,那时候我们每天都念叨着以后生活好了要怎样怎样……哈,现在,你买了大房子,名牌加身,可是和你分享这些的人早就换了,不是吗?其实,我很开心,我见证了你的贫穷,你的不堪,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十年前的你是个什么狗样子,我没输给她,是她输了,我不知道当她的青春的激情渐渐退去,当柴米油盐,一日三餐成了你们生活里的一切的时候,她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信誓旦旦说要跟你一辈子,没人比我更爱你,因为我曾经想把命都给你,可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了。”
“你记不记得那时我们看金庸小说,我最喜欢的话是什么?”
“记得……那些都是很好好的人,可我偏偏不喜欢。白马啸西风。”
“好,那我就祝你长命百岁,心中永远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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