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器

作者: Cali | 来源:发表于2015-12-14 10:42 被阅读56次

    "真好

    在阳光中挚爱你

    阳光落在牵着你左手的我右手上

    我转头看你

    雀跃

    是阳光中骚动的尘埃"

    那天,北京积雪了。清晨L小姐被窗帘缝隙里透进的阳光暖醒,又闭上眼睛手在床上摸着枕头被子找手机,找到后才舍得揉揉眼睛睁开,有L先森的几条未读。突然立刻就清醒了,以往都是她特别开心的起床跟他说声亲爱哒早早早!原来睡迟了是有特殊福利的。L先森发来了上面的几行短句,还有窗台外北京的积雪。

    香港那时候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入冬失败了,还是20度的气温。偶尔少许冷风L小姐也会特别开心,好像快两千公里的距离近了些。


    "巧笑倩兮,君子不器" 里面藏着L小姐,君子不器也是L小姐最喜欢的一句话。而"不器"碰巧是先森纹身。这是最初相识时的一出。可能也是那一次巧合埋下的伏笔,后来两人总是惊人的默契。就好像他们常挂在嘴上的"喜欢你本质上是在喜欢自己吧"。先森说的话她全部爱听,全部想听,或者更恰当来说,是她想听些文字,却不知道自己想要听到什么,而L先森说的就是她不知道的想听的内容。L先森因此很欣慰也开心说L小姐是自己创作的东西。再后来,他们聊到过木心,聊到过昆德拉,聊到过薇薇安迈尔,聊到过L小姐到底是L先生心里的几号缪斯。L先森说:就感觉你同我灵魂心很近。


    他们见过两次。第一次是L小姐从香港回深圳。那天晚上估计两个人都还挺想见面的,也就鬼使神差见了。一个住上梅林,一个住下梅林,也是挺巧。两人都有事最开始,见到时已经夜里十一点多了。L先森典型文艺男青年的打扮,L小姐也就平时在香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样子。然后,两个特别乖的孩子,绕着深圳夜里的大马路小马路走啊走。先森特别多问题,小姐也就只好一个一个的思考回答,倒是一路都不无聊。她说起习惯了香港的小空间,他问为什么,她解释不清楚,后来你来我往几轮,对,因为会有种母体的包容感。然后两个人就迷路了。快两点时L先森就打个车送L小姐回家了。这两个多小时里,L小姐一直走在L先森右前方45度,因为害羞吧,看都不敢看先森一下。其实也就没太记得先森长什么样。反正刚见时的第一眼,分别时的最后一眼,朦朦胧胧那两眼得出的结论是: L先森,蛮帅的。

    第二次见面是一周后L小姐飞深圳进而回香港,L先森来"接机"了,准确的说是,在L小姐落地的时候告知等下我吧,从广州来的捏,然后,不知不觉等了一个多钟。"我本来是要接凌晨一点到的那位L小姐的哟,不是来接你的哟" L小姐原计划是直接回香港的,她说她到现在也没懂为什么先森那天来接机。因为第二天,先森就去上海了,小姐也回香港了。而第二次见面之前的数日,L小姐邀请L先森做男盆友,先森是委婉的拒绝了的,原因是居无定所也不想有着落。而那晚,他们聊了整夜,两个乖孩子也仅仅只是聊了整夜。L小姐才知道,先森去上海要去几个月,而到了第二天才知道,先森读博士想要去英国。虽然L小姐自己也没打算留在香港读博士,可是知道的那一刻,心里无数草泥马奔过。


    再后来。算了。那些人说着未来最后也还是分开了。于是躺在香港自己的床上,L小姐发了这么条消息过去: 我们在一起吧。一年也好,半年也好,一个月也好。反正没有多久了,从现在就在一起吧。L先森回到: 时日无多 好。这么正经简洁的回复还是第一次。但不管怎么样,妥协于纯粹恋爱是因为谁叫自己喜欢呢。


    靠着惊人的默契 ,两个人异地完全没有吵过架,反倒是各自工作都超过预期的完成了,幸福感也是分享后变成了双倍的。他们惊人的默契在于,你想要安静时,我碰巧想要沉默。你不想回答问题时,我碰巧没有问题想问。L小姐会把两个人平日交流里好玩的事儿写成经济学小故事,如下我觉得L小姐特别有经济学天赋!L先森呢就是情话满分的boy!比如有天小姐写了这么个故事如下:


    L先森和L小姐身处两地;两人11号晚上都有一个好玩的活动;L先森一个人参加活动会觉得无聊,可以选择带着另一位女士一起,但是L小姐可能会酸,所以L先森可能会隐瞒L小姐自己带了位女士去;L小姐一个人参加活动也会觉得无聊,可以选择带一位男士一起,但是L先森可能会酸,所以L小姐可能会隐瞒L先森自己带了位男士去;在不知道对方会如何选择的时候,L先森和L小姐可以选择告诉对方,自己不介意对方和异性出去玩,显得自己特别善解人意。然而这样说了之后,对方获得许可则一定会带异性去。先说的那位则使得对方不一定带变成了对方一定会带,于是自己也会带。结果两人最后都带了异性出去玩。然而如果不说,最后被欺骗会让感情出现危机。求问L先森和L小姐应该怎样选择使得两个人都最满意?


    就酱紫,加上L先森无敌会说情话无敌体贴的优势,他们总是特别轻易化解了生活里各种各样的矛盾。


    L先森有自己喜欢的事情,每天在过自己喜欢的生活。L小姐也是。这酱紫的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如此美好,也是因为两个人本身就很欣赏彼此的美好吧。"你一不小心就在遇见我之前把遇见我种在身上了"L小姐说着,先森重复着。不如就将所有巧合当成缘分?

    很久之前有一天,L小姐坐在叮叮上听着古典乐,写下了一段:

    "二层丁丁上

    不太凉的风吹着

    发丝掠过了还未干的口红 停了下来

    西环一路橙色的灯光

    耳机里响着古典乐

    好像原本就是这个城市的声音

    空气干净 并没有汽车尾气的味道

    不用回答问题

    不用感同身受

    不用慈悲

    不用借口

    一个人 手可以放进口袋里也可以伸进风里

    他们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们

    我想见到不器两个字

    可是还没见就已经知道欢愉间必夹杂着悲伤

    ......"

    已经不会再悲伤,L小姐很快就可以见那纹身。原来也仅仅认识了两个多月。还是素未谋面,却已相知?为什么觉得已经过了好久好久,久到不知不觉忘记,会有分别的悲伤,久到不知不觉相信不管在哪里,L小姐叫一声先森,先森就会立刻说在。


    哈哈,会有人看到这里咩。先森超级帅的!

    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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