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总讥笑龙应台衣服很多,不会搭,俗气。龙应台解释小时候穿用美国救济面粉袋子做的衣服,后来穿黑色校服裙子的人,是缺失美的教育,尽管后来看了许多美学书,美学知识学了一大串,但把美化为生活方式,不是一件容易事。
无论个人后来如何通达富贵,如何刻意摆脱幼年的生活习性,都会在不经意间把最初的习惯暴露出来。
小时候,穷,吃穿戴用的东西,都是从实用省钱出发。就说穿衣服吧,一件衣服上身,总是那么不耐穿,没过多长日子,就会磨烂屁股和膝盖。因此,选择做衣服的布料,妈妈的标准之一就是厚实,买布时习惯用拇指食指摸摸布料,揉搓几下,还会对着太阳照照,根据能否透过光线判断布料是否厚实。第二件标准是耐脏,尤其是小孩子们得衣服,白色,粉色等浅颜色的料子一概排除在外。选择的往往是卡其色,灰色等藏灰耐脏的。什么花纹啊,图案的都是其次。所以现在回忆起来小时候穿衣服的标准,最多是耐穿耐脏,以至于现在自己买衣服,也不由自主考虑这两样,夏天还会买浅颜色衣服,冬天的衣服,从来只有黑灰两色。
对于衣服的款式,都不敢说出自己的审美眼光。妈妈留给我衣服款式的印记很模糊,穿衣服主要是从实际作用出发。我穿裙子在同龄人中是比较早的,第一条半身裙子是个大花裙,一直拖到脚脖子,五岁时穿的,好像是老爹的一个洛阳朋友送的。第二天裙子记得是小学三年级一条天蓝色连衣裙。妈妈对裙子的第一理解是穿着光腿凉快,和雅致,优雅,漂亮不沾边。当然这不是说,不要好看,只是好看拍第二位。还有,小时候一件衣服最少穿三年,第一年大,第二年合适,第三年小凑合穿,说是长茬的娃不能做衣服太可适,实际还是以为穷的打算。长成如今的我,买衣服,不由自主的会选择宽松版,紧身成婀娜多曲的衣服,是穿不上身的。
影响所及,自从我自己开始买衣服后,很长一段时间是不会买的。首先不知道啥颜色是自己喜欢的,看衣服,先问价钱,最终挑中的往往是价格优惠为主。第二,不会搭配。颜色的搭配,款式的和谐,根本没这概念。往往是单看一件还行,上下两件一搭配,总有点不搭调。鞋就更没关注过和衣服的搭配了,一双鞋总是百搭。其实到现在,也还是不会选择适宜的衣服。说起衣服牌子,那就更是无知的很。
还有头发的修饰。老公一直说他拯救了我的发型,想来也是,23岁前,我一直是短发,乍一看分不出男女的那种短发型。老公一直说没女人样,唠叨强制下也就慢慢留成了现如今的长发。可惜长发,也就是长长的样子,如火如荼的烫发,25岁时才降临到我头发上——还仅仅是拉直,又一次这种做头发的模式成了我的僵硬的套路。看着众美女一会大波浪,一会小穗穗,一会半卷,一会微卷,不仅烫的花样百出,还色彩姹紫嫣红,红黄蓝绿得辣眼睛,我一直恪守着直发模型,监守着黑发。直到2019年,白发丛生,不得已而为之了一次染发,本想破个戒,开个秽,谁知理发师知到我职业以后,强烈主张染个低调的颜色。好不容易的一次逆反萌芽,被胎死腹中。
今晚上给一美女亲戚视频聊天,前后共24分钟,镜头里的对方大晚上的涂抹了脸,涂脖子,接着手,又是胳膊又是腿的,差不多能涂抹的地方都抹了。一层层,一遍遍,看得我惊呆掉牙,能24分钟的抹啊涂啊,真服了。反观自己,活的真糙。脸基本大宝对付,眉毛杂草丛生,胳膊根本没入保护对象行列,手也不是搭理对象。学过一篇有关泰国的一篇英文文章,文章主人公老太太说,她的说是用来抚摸泥土的,哪里需要美甲。尽管我的手不抚摸泥土,但抚摸粉笔,触碰面粉,美得镶有水晶逼人眼的指甲,总感觉有点无法和面,万一镶的东西掉到面里可咋办。
何止以上这些,生活中的林林总总,都透露出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审美的先天不足,后天怎么也遮蔽不住,一声长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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