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睡早起惯了,中午必须得午睡。久而久之,觉得中午睡觉是头等大事,容不得人有丝毫打扰。
中午照例十二点十分左右躺下,希望补足晚上的睡眠空缺。十二点四十八,被手机音乐突然消失惊醒——有微信电话进来,立即满头火星。
其实,中午睡不睡或者一个中午睡不睡,对我的身体不会产生多么重大的影响,我那么大情绪主要来自我自己的思维定式,觉得中午睡不好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心理状态。
中午还是要睡的,不仅对早睡早起的我来说是这样,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午觉的重要意义是有科学研究依据的。只是,既然睡觉,就把手机关了吧,不然影响自己休息不说,电话通了却无人接听还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其他事情也是这样,你可以有自己的规律或原则,并且可以尊重、遵循自己的规律和原则,但不要抵抗你由此带来的后果——比如你因为午睡错过了五百万——那是你自己的选择。与错失五百万相比,没有规律和原则的生活更可怕。规律和原则在天长日久的岁月里会有调整和改变,但这和每一个时期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规律和原则并不冲突。
事情是这样,性格也是这样。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秉性、日积月累的经历,造就了每个人较为稳定的性格,这性格无论好坏,我们都要保持它的相对稳定和统一,我们可以把它描述为我们心理上的规律和原则。我们当然该努力让自己的心理更健康,但也别没个准绳,让自己如风中的飘带。
我觉得我上面的阐述和我前头对“接纳”、“臣服”的批判并不冲突,因为“接纳”、“臣服”会丧失独立的自我,而我说的“规律”、“原则”是说要坚持自己,并愿意承受由此而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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