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原名已不可考,忠贤为天启帝赐名。魏忠贤出身贫寒,目不识丁,性格粗野,无特出的德行或才具,因生活拮据不得不卖身于宫禁,在宫中机缘巧合成为刚出生的天启帝的贴身太监,并与天启帝乳母客氏互为对食。由于这种与天启帝的亲密关系,成为了懒于政事的天启帝在政事上的代理人,一时权倾朝野,被庙堂上下呼为九千岁、九千九百岁爷,甚至建立生祠,位同孟子,与孔子一起接受顶礼膜拜。
记古代文人丑事两件(记于正史)
1. 内阁大学生顾秉,在一次家宴中对魏忠贤叩首言道:“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拐弯抹角地硬要给魏忠贤充当儿子,真是无耻之极。
2. 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张我续,因为有一个婢女是魏忠贤的本家,于是“加于嫡妻之上,进京八抬,称‘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
有时候至高无上的皇帝或因年幼、或因懒政、厌政,往往将身边最亲近者作自己的代理,这就是历史上形形色色的贵戚辅政、母后垂帘、权臣专擅、嬖幸弄权层出不穷的基本原因。
除了少数极其亲贵的太后、亲王用过垂帘、摄政的名分,历史上大多数代理人并没有真正合法的代理权利。不论张居正还是魏忠贤,都没有得到过皇帝委托代理的一纸正式诏书。因此,皇帝代理人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境地:
一方面他们是人臣、是奴仆,需要恪守臣仆的本分;
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时时处处代天子立言理政,这使得他们的言行注定了要充满僭越的色彩。
无怪呼皇帝代理人的最后罪名总是离不开“大不敬”、“谋大逆”、“反叛”这几条。
皇帝代理人的这种名实不统一,又可能产生某种加法效应。在皇朝治理架构中,虽然皇帝天然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对于皇帝权力实行限制,这也是是古代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则之一,而这种限制主要是通过政治结构上的制约来实现的。
由于皇帝代理人通常还在皇帝以外充当另一种政治角色,他们实际上把皇帝--大臣,或皇帝--宦官两个有某种相对制衡因素的政治角色合而为一了。
这种叠加的结果,使得皇帝代理人比皇帝本身更少受到限制,例如他们就不必遵循那一套刻板的皇帝守则,因而也就常常拥有比皇帝更大的自由,比皇帝更大的权力。
君主代理人的名实不符所造成的正负效应同样给魏忠贤的专权带来了巨大影响。两种政治角色的叠加使他获得了无边的权力;而代理君主体制中潜在的非法性最终又导致了他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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