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对象

作者: 没说再见 | 来源:发表于2017-06-14 22:06 被阅读0次

    对象: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有状态和行为。例如,一条狗是一个对象,它的状态有:颜色、名字、品种;行为有:摇尾巴、叫、吃等。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类是一个模板,它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声明: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实例化: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对象。

    初始化: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

    结果:

    从头学习,简单的例子。


    转换:

    强制: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被执行的时候创建,当它们执行完成后,变量将会被销毁;

    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只在声明它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可见;

    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局部变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访问实例变量和方法

    通过已创建的对象来访问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如下所示:

    /*实例化对象*/

    ObjectReference=newConstructor();

    /*访问其中的变量*/

    Ob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

    /*访问类中的方法*/

    ObjectReference.Method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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