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之下:
一方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发布,各高等学校、地方所属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适当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另一方面,多地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并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在线教育企业及机构紧抓这一契机,在内容供应、技术支持、平台供应等多角度全面发力。
近年来,我国在线教育应用稳中有进,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只是起到催化剂作用。在新技术和资金推动下,教育信息化也有望助力远程开展教学场景。疫情之后,在线教育的发展会进入一个新时期,相关公司有望继续受益。
相对于传统教育模式,在线教育具有学习时间碎片化、学习地点无限制、内容针对性强、在线互动效率高、可重复学习等优势,对推动传统“被动式”课堂教学模式向“互动式”在线学习方式的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在线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以及企业都将目光放在了在线教育上,但是,在线教育公司并不是说办就能办的。
2018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强化在线培训监管,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培训机构。《实施条例送审稿》规定,在线实施职业资格或技能培训的机构仅需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的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合格、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提出要求。其中,明确指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在线教育机构深度合作,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手段,充分挖掘新兴教育需求,大力发展智能化、交互式在线教育模式,增强在线教育体验感。
在线教育培训机构除了要遵守与其教育培训活动相关的规定以外,还需要根据其具体线上业务形态,遵守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法律和监管规定,取得相应的证照。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线提供付费教学或培训构成“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取得ICP证;此外,如果线上教育培训机构采用教师录播或直播的形式,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直播)。
早在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等的统一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指导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了一批网络文化市场典型案件:
检查网络文化经营单位7858家次,受理举报1636件,立案236件,办结案件214件。
公司宝小编认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是常态,从事相关行业的公司和企业如在线教育公司,应遵纪守法,严格根据规章制度执行,从而避免在严查之时“束手无措”,影响经济活动的顺利展开。
那么,在线教育业务具体需要办理哪些必要的互联网资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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