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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都市言情小说推荐,亲爱的你还在不在,爱情就是你追我我追你,没

高分都市言情小说推荐,亲爱的你还在不在,爱情就是你追我我追你,没

作者: 张张姜姜 | 来源:发表于2023-07-05 20:32 被阅读0次

    第1本:《亲爱的,你还在不在》,作者:阳光女孩

    简介:

    何悦是一个乐观开朗,笑骂人生的阳光女孩,但是没有人可以了解到她内心的伤。她的父母离异,她的初恋男友林之夕把她抛弃,这所有的一切让她麻木,让她肆意挥霍起人生。直到遇见了生命中的男人吕轶峰,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开始慢慢接受爱,相信爱,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子那样,接受别人的疼爱。 但是幸福还未走远,灾难便已来临。林之夕重新回到何悦的身边,想到挽留她,重回自己身边;吕轶峰的前妻,大名鼎鼎的明星李书娴为了挽回自己的丈夫,不惜破坏他们的感情;还有她最好的朋友付凝,居然是林……

    入坑指南:

    第1章 我一直在遗忘

    忘了儿时我青梅竹马的小玩伴,忘了小学时我把虫子往班里最老实的男孩子书包里塞,忘了初中时一对一对腻腻歪歪地谈了小恋爱,我却傻呵呵的还不知道情为何物。忘了高中时我吊儿郎当地握着小油笔挥着小拳头就把班里的高智商猛男“杀”得片甲不留。忘了大学时我一张花痴的,流着口水的脸,却和学校的超级大校草林之夕谈了一把惊天地,泣鬼神,轰轰烈烈的恋爱。忘了我为我亲爱的林之夕同学留过的一头惊世骇俗的长发,忘了早就和我没有半点关系的淑女形象。我忘记了林之夕把我甩了时,那一张毫无留恋的臭脸。忘了我巨有钱的老爸在和我花仙子老妈离婚时,我那一副事不关己,泰然处之的良好表现。

    总之,沈洁对我的评价就四个字,特别精辟——没心没肺!

    我当时还顶她,说,我没心没肺还不是你生出来的?沈洁挥了挥她的芊芊玉手,毫不客气地赏了我一巴掌。她说,小样,你以为我愿意生你啊!早知道是你,我就不生了!

    我觉得我挺理解沈洁的,换做是我,我姑娘要是这么个没心没肺,胡吃海喝的祸害,用现在网络上特别流行的话讲,生出来我也把她塞回肚子里,拿脐带勒死她!

    何向楚对我这个说法非常嗤之以鼻。可是我觉得丫就是羡慕嫉妒恨,丫就是嫉妒我是个女人,他是个爷们儿,这种惩戒人的方法他做不出来。

    既然你们都觉得我没心没肺,那我也就理所当然了。我放纵自己忘记上闹钟,以至于太阳都快把我烤熟了我依旧躺在我的大床上鼾声如雷,坚守我的堡垒;我忘记某某点吃饭,某某点睡觉,甚至某某点上厕所,往死里没心没肺。

    在那些兵荒马乱的年月里,我觉得我是空长了一身的疲惫。唯一的成就,便是学会了忘记。

    不过话说出来,我觉得遗忘也没有什么不好。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记得的价值,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义务记住。那我为什么还要用那些自己的不愉快,弄得自己不开心呢?

    我何悦这辈子只害怕两件事:一是何向楚不按月给我银子,另一个就是怕疼。介于何向楚是我的亲爹,我是他的亲姑娘,他钱多的除了给童珊挥霍外还剩下太多,勉为其难地,不得不的,必须给我。所以这样看来,我就只保证我不疼就可以了。所以,我要让我自己活得没心没肺。

    我有理由,我光明正大。

    我死党付凝特别鄙视我,她说,何悦,就你丫歪理多,要不我哪天借你几千两白花花的银钉子,我也跟你玩把遗忘。

    我说好,有种你就这么干。我整不死你,我还整不死你家那位小白脸?小心我把他变成太监!让你丫一辈子欲求不满!

    付凝一脸恶寒地看着我,说,有种你丫就现在,立刻,马上,rightnow,找个男人!我也为朋友豁出去一把,让他们俩在做太监的路上做个伴,有个照应!

    我觉得我后悔了,我不该在付凝面前逞一时之快。她是个比我还祸害的祸害。

    不过我们伟大的马克思老爷爷说过:物质决定意识。我曾自我批评过,我大脑细胞不要错乱不要缺失才是正题吧……我把我的键忘无线扩大,美化成遗忘也说不准呢?

    但是那样又如何呢?重要的是,现在的何悦很快乐。这才是最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吗?

    我记得我上高二的时候,因为懒,不爱做堆积如山,浩如烟海的理科试卷,死活上了文科班,甩着膀子图清闲。好在何向楚对我并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只要别让他去监狱里捞我,一切事情好说。

    可是不到两个月,我就后悔到喷血了。大段大段的哲学原理根本就不是人背的。就我这破脑袋背了忘,忘了再背,背了再忘,整个以原地转圈。我要再这么干下去,我不疯,老师都会被我逼疯。其实我也觉得我挺对不起马克思他老人家的,人家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理论,在我这就是天书,就是对牛弹琴。

    于是,我狠敲了何向楚一把,拿银子把我弄到了理科班。末了,他还威胁我:你小丫头要是再敢瞎折腾,小心我送你去非洲贫民窟!我便嬉皮笑脸地回敬何向楚,那地方没帅哥,人家才不要去呢。再说了,我要是再给您弄回来个非洲小外孙,您天天看着窝不窝心啊!

    何向楚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我觉得他手里要是有个皮鞭,准抽我,绝对的!不过我知道,他宠我,往死宠我。我每月零花钱的标准绝对是工薪阶级。有时候我也会想,他要不是我爸,我要不是她女儿就要了。当他老婆多舒坦啊!他还不得把我往天上捧?拿着公司的股份天天出去逛街,逛完本市的逛外市的,逛完外市的出国接着逛,外加胡吃海喝,想想就觉得这种小日子实在是过于美好。

    可是再回头想想沈洁,离了婚,守了十几年的空房,我就想了,得,您还是当我爸吧!这年头,还是发展革命友情比较靠谱!

    不过说来也怪,我学理学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连老师都夸我是理科天才。其实我倒是觉得这还不是我最真实的水平,问题是我太贪玩了。但是我一不想当武则天,没那份雄心壮志,二不想当孟姜女,觉得我没有做好妻子的天赋。如此看来,现在的我,已经很好很好很好了。

    付凝总是说我,你丫就一活神经!

    忘了说,付凝是一北京姑娘,你丫你丫的从不离口,不是亲妈胜似亲妈,弄得我这一东北妞一愣一愣的。闹了半天才基本弄明白这跟孙子可以划约等号。

    其实啊,神经就神经呗,还非得在前面加一个“活”字!敢情你不知道我是活的?

    唉,往事如烟,有些事情我早就不在乎了。伤春悲秋的,我觉得特别矫情。

    第2章 以前觉得喜欢谁都行,可是现在我发现我不喜欢谁都行了

    头发又长了,怎么看怎么像鸡窝。于是我把自己丢进了理发店。

    “小姑娘,你想剪一个什么样的发型。”

    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娘娘腔似的小白脸。我就不明白了,我穿了一件黑色的,带着骷髅的大汗衫,一条肥得能当裙子穿的牛仔裤,顶了一头鸟都不稀罕安家的鸡窝头,居然还能认出我是个姑娘。我觉得不是他老眼昏花,就是想女人想疯了。

    “怎么剪,随您开心。”我没好气地说。我要是知道我要剪什么样的头,我不就自己剪了嘛,干嘛还上您这来啊!真讨厌这种没营养的话。

    那男的一愣,好像我说的真的有多么的惊世骇俗似的。

    我觉得他没明白我的意思,于是耐着性子又说:“越短越好。不是板寸就成!”我就是喜欢短发,就是喜欢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

    这个是林之夕把我甩了之后养成的习惯。后来我不爱他了,也把他忘得差不多了,但是这个习惯我却保留了下来。我觉得人生挺悲哀的。

    “小姑娘家家的,剪那么短不好看的。”

    我不喜欢被人教训,就是我的金主何向楚也不行。所以理发师这么说我我就不开心了,我一不开心就要生气了,一生气就会口不择言了。所以我对他说:“您到底是剪还是不剪?敢不敢不让我废话?!”

    “剪!剪!不敢不敢!”

    于是我再次坐下来。我是个好人,我不能为难人家。

    剪完头,才下午两点多。对于我这个无业游民来说,时间过得实在是太慢了。想想,我何悦已经在家窝了近一年的时间,沈洁越让我出去找工作我就越闹心。

    怎么说好呢?要凭我自己找工作,鄙人学历尚可,但离出类拔萃还差得多。相貌也尚可,但是也不愿意做情妇、小三儿。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找个好工作,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撞墙来得方便。

    何向楚倒是和我提过跟我找工作的事,可我没接受。我觉得这样不好,很不好。具体哪里不好了,我解释不明白。再者说,我就不信沈洁会不养我。她不养我我就逼着何向楚踹了她的小老婆童珊,然后养我。

    于是我就心安理得的往家一待,要不逛逛街,吃吃饭,要不就约付凝上个酒吧,去趟舞厅。不时再当个电灯泡,小日子过得也挺舒坦。

    走在街头,我买了两个冰淇林,左手一只右手一只,吃得格外畅快。我从来不减肥,我认可胖死也不遭那个罪。我想,我就算是瘦成了骷髅,他该不要我还是不要我,这又是何必呢?

    记得林之夕离开我之后,我一直想尽快找一个男朋友,什么样的都行,是男的就行。但是那个时候我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连个男人的影都找不到。挨到现在,我倒是觉得男人这种物件可有可无了。

    我当时很文艺地和付凝说,以前觉得吧,喜欢谁都行。可是现在呢,我发现我不喜欢谁都行了。

    我以为付凝会哈哈一笑,然后继续跟我一起喝着小酒,唱和你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但是她没有,她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说,你丫真让人忧伤。我也笑,你丫犯病。

    回到家,一股香气迎面扑来。不用想,这就是我老妈沈洁的杰作。沈洁是个嗜花如命的女人,开个花店开得风生水起。还说什么来着,不要她的花买到全世界她誓不罢休。敢情她把她自己当成花仙子了。不过她经营的花店的确不错,连锁店全国都有。虽然和何向楚的房地产没法比,可人家好歹也是个女强人。

    只是沈洁工作之余,居然把家里也打扮得跟花园似的。就这点,我跟她就绝对是天敌。要知道,我是要了命的不喜欢花,闻不得花香。

    要说喜欢,那我只喜欢仙人掌,仙人球也行,反正就是带刺的东西。我喜欢它的坚硬,它的霸气。一两个月不浇水照样长得牛气冲天。特别是它的刺,仿佛在说,小样,谁动我我刺谁!瞧瞧,人家比我这只张牙舞爪的假刺猬厉害多了!

    我卧室里唯一的一盆植物就是我往死里爱的大刺球,看它比看沈洁都亲。

    沈洁对我说:“何悦,你有种就抱着它睡,扎不死你!”我回敬她:“我哪有种啊!不是说好了一辈子不嫁人,专门陪您老过嘛!”沈洁横了我一眼,丢了句,没人性!

    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无聊透顶的偶像剧。这些偶像剧看得我真是够反胃,太不理解这些编剧都怎么了。我正郁闷着,付凝这小丫头片子就来电话了。

    “何帅,今晚陪本小姐去酒吧,怎么样?”我记得何帅这个名字还是我逼付凝让她叫的。我一直不怎么喜欢何悦这个名字,它太淑女太女人,根本不符合我性格。可是奈何沈洁死活都不让我改,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还说喜喜悦悦的多喜庆啊。我就寻思了,您老也不看看我的姓氏。何悦何悦,摆明了:穷乐呵嘛!

    “有帅哥没?没有我可不去!”我随口跟她胡诌。

    “你丫自己就是个帅哥。怎么,想当个gay?赶个时髦?”

    “滚!就许你有小白脸!”我没好气地说。

    “怎么,离了林之夕,你彻底寂寞了吧!”

    付凝这死丫头,说话没心没肺的。三句话不到就往我硬伤上撞。我何悦从小到大一直很风光,偏偏林之夕成了我人生中最大的败笔,想想我都觉得郁闷。

    想当年大一的时候,我也是一个规规矩矩,袅袅娜娜的长发美女。裙子多得天天换,怎么淑女怎么打扮,在我们大学里也算是一道风景。校花虽然算不上,可女人味要多少有多少,任君采撷。要不怎么能把大校花林之夕给收了呢?

    说起林之夕林大帅哥追人的方法还真是一点都不浪漫,一点王子风范都没有,情书、情歌、玫瑰巧克力什么的更是免提。不过我更丢人,一个月不到,就让他稀里糊涂的攻下来了,腻腻歪歪,死去活来的跟他谈了三年的恋爱。

    第3章 我学不起小龙女,也不想为林之夕立个贞节牌坊

    不过丢人归丢人,跟林之夕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很快乐的。可是我没想到的是,这个我几乎把我所有的第一次都给的了男人,居然把我给甩了。

    林之夕对我说:“何悦,你真的很好。但是你太淑女了,太乖了,乖得可怕。和你在一起,我觉得一点乐趣都没有,生活太没刺激了。”

    我听完就愣住了,傻呵呵地站在原地,心里一个劲的淌血。愣完后,我当机立断地,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我觉得这人就是贱的。

    林之夕也愣住了,用手捂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林之夕,我他妈就给你点刺激!”说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在心里想,我就是心往死里疼,我他妈也回家自己疼去!有眼泪也揉碎了往自己肚子里吞!就是不能在这小子面前丢脸。

    何悦,你活该被人甩!

    我估计林之夕彻底被我弄傻了,他绝对想不到,平日里如此乖乖女的我,居然能做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事,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其实我只是想说,人的能量是无限的,就是看你逼得够不够狠。

    不过后来我还真是够牛x的,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林之夕,从来没纠缠过他。看见他和别的美女亲亲我我,我就跟个没事人似的。

    用付凝的话讲:林之夕?你丫谁啊!

    别人说我懦弱也好,不懂得争取也罢,我就是不想跟林之夕纠缠。也不是我不爱他,只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我要死要活的也没有用,林之夕半点都不在乎。

    于是乎我把我的长发剪了,裙子烧了,怎么男性怎么打扮。谁敢说我是淑女,我跟谁急!

    小样,我就是要告诉你,我何悦离了你林之夕照活不误!

    于是,我就成了现在的我,没心没肺,胡吃海喝。

    付凝总是问我,这都这么长时间了,你到底有没有忘记林之夕啊?或者问我,你一直不找男人是不是忘不了他啊?

    只有上帝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忘记他,反正我挺迷茫的。至于不找男人这茬,绝对是付凝高估我了。我学不起小龙女,也不想为林之夕立个贞节牌坊。我只是命不好,我只是总是遇人不淑。

    我挂了付凝的电话。敢点我死穴,我不顺着电话线冲过去抽她就不错了。我还关了电视,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不想他了,再想也见不到他了。

    我要是再想他我就是白痴,比白痴还白痴!过去了的事情终归是过去了,不想算了,也得算了。何况爱情离我已经很远了,我不想碰,也碰不到。

    沈洁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她手里捧了束开得风风火火的,跟蜘蛛精似的花,朝我雄赳赳气昂昂地冲了过来。

    “看,这花开得怎么样?”

    我立即从沙发上窜起来,连滚带爬地,跟躲原子弹似的逃离那束花。我对沈洁说:“你要是再敢拿这些破花在我面前晃悠,我就敢把你这一屋子里的花都往楼下扔!你看我能不能说到做到!”

    沈洁瞪了我一眼,说:“好呗,那我就先把你扔出去!你也看看我能不能做到!”

    我是有多寒心啊,这可是我的亲妈啊!我可是曾经长在她亲肚子的里的亲女儿啊!我还不如她那堆破花?我真怀疑二十四年前从她肚子里溜达出来的是我,还是她那堆破花!

    沈洁转了身,往她的卧室走去,不再搭理我。我还真以为她良心发现,息事宁人了呢,我也好图个清闲。谁知她进屋前,丢出来一句话,“我已经跟你爸爸说好了,后天就带你去找个工作。你要是再敢在家里瞎胡混,我就真把你从窗外扔出去!”

    真不知道沈洁什么时候又养成了随随便便扔人的怪癖,难不成是想练举重了?可您也别拿您的女儿我开刀啊!

    找工作?好吧,反正我也在家呆够了。再这些呆下去,我就真痴呆了。出去祸害祸害祖国的大好青年也未必不是一件刺激的事儿。

    在我刚消化了沈洁的话之后,何向楚就来了电话。

    “姑娘,老爸明天有时间了,你过来吃饭吧。让你老爸给你露两手。”哦,我帅帅的,和蔼可亲的,给我money的老爸了。

    “好,不过记得来接我!”我厚颜无耻地说。

    “当然。”何向楚顿了顿,又对我说,“你妈让你找个工作也是为了你好,你别跟她吵。你要是真不想做了,再回家呆着也不迟。你妈自己这么多年,也挺不容易的,你别总惹她生气。”

    “哎呦喂,看不出来嘛,你还挺关心我妈的嘛!”

    “那是当然。”

    其实我知道,就算何向楚和沈洁离了婚,何向楚又找了童珊这个小狐狸精,他也是不可能不爱沈洁的。而沈洁最爱的男人,也永远是何向楚。这是注定了的事。

    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感情,不是一张漂亮的脸蛋,一具年轻的身体就取代得了的。

    何向楚和沈洁离婚后,沈洁就再也没有找其他的男人。以前我总是特别没心肝地问沈洁:什么时候才能给我找个后爸啊!后来沈洁被我问毛了,就扯着嗓子朝我喊:“我他们这辈子就这么没出息了,就爱他何向楚一个男人了!怎么了?碍着你什么事了!”说完就蹲了下来,浑身颤抖地哭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

    从来,我就再也不敢在沈洁面前提何向楚的事情了。一辈子只爱一个男人当然没有错。她只是能接受这个不爱她的这个事实罢了。

    挂了何向楚的电话,我觉得我人生挺迷茫的。迷茫的我什么事都不想再想了,索性躺在床上睡大觉。

    第二天一大早,何向楚低调而不失奢华的宝马就开到了我家楼下。我头不梳脸不洗的,一溜烟冲到了楼下。我觉得我这是要见活的亲爹了,我得表现得迫不及待一点。

    我刚打开车门,却发现童珊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我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我现在是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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