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下班途中出事故,算是工伤吗?保险会赔付吗?
小编看到有人咨询:上班下班途中出事故算不算是工伤?保险会不会赔付?今天,小编整理了答案,一起来了解吧!
上班下班途中出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要视事故的性质而定。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获得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伤保险赔付。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其他事故,如自己步行不慎滑倒受伤,或骑乘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驾乘不当而致伤害,或了望不及撞到电线杆、墙壁等物体,或驾乘失误坠落高架桥下、江河湖泊中受伤等,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当然也不会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其中有一种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
(一)“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非本人主要责任”,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
1.本人无责任(100%无责任);
2.本人次要责任(30%责任);
3.对等责任,(50%责任)。
本人主要责任包括:
1.本人全部责任(100%责任);
2.本人主要责任(70%责任)。
(三)“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
(四)“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五)“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不了解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律师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维护权利,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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