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我相恋四年的女朋友跟我说分手,当然这不是第一次了,第四次,我没有挽留,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就不该挽留,或者是,男人就该拉下面子去再挽回一把。其实都不是那样,相恋四年,异地恋两年,两人分分合合,她在北方,艳阳高照,我在南方,阴雨连绵。她妈不同意我,从一开始就不同意我,没有见过,却还是不同意,仿佛她能跟我谈到这儿也是不容易了,她说,她听她妈的,她说,她已经习惯了有我。毕竟两个人异地恋,能坚持下去真的不容易,我也知道她走的很难,她妈不同意,再加上异地恋这份苦,她每次有小脾气我都可以理解,谁让我是她男朋友,我心里也很苦,很累,我得努力让她妈同意,可是,现在,没有以后了,她妈说以后也不会同意,她又拿出来跟我说,我懂她的意思,好像,就这样了吧,不是两个人没有坚持下去异地恋,而是,家庭让我们遗落了彼此,用两年的时间习惯有一个人,用两年的时间习惯思念一个人,然后,用多长时间试着去忘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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