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仅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月2日下午,厦门路小学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依法执教”的《宪法》专题学习活动。会上,刘伟副校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宪法》的相关知识,讲解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学习《宪法》,目的是高举《宪法》旗帜,领会《宪法》精神,推动教师依法执教。教师执教有法可依,有《宪法》做坚强的后盾,同时也有《宪法》规定执教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法办事。
厦门路小学宿成山校长和陈文杰副校长等学校领导干部在前排就坐。
学习完相关知识以后,老师们进行了“宪法知识竞赛”答题。通过知识竞赛,老师们加深了对宪法相关条文的认识,特别是在依法执教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通过本次宪法专题学习活动,老师们更体会到了教师职业的神圣。宪法作为国家的“母法”,从根本上赋予了教师执教的权力。但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应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教,既要有法可依,又要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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