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京报》“北京策”栏目的报导是“干湿分离+强制分类——北京垃圾分类困局求突破”,文章分两部分,小标题分别是:“三桶”变“两桶”;“垃圾分类30年”。
垃圾分类已经30年,但我等生活在北京的普通人却看不到周边有任何垃圾分类的具体而有效的实践,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一件事情推了30年而没有效果,那就有必要追究一下原因,是真推还是假推,是脱离实际还是实事求是,是长官决策还是科学决策。浏览全文,发现了一个大趋势,即垃圾分类的标准越来越宽,从2002年的六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纸类、罐瓶、电池、其余垃圾),到2010年的三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再到现在的三桶变两桶,即三类变两类: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一趋势表明,政策制定者从空想向现实迈进了一大步。和很多事情一样,垃圾分类是个好东西,但往往越是好东西,越急不得,越是要一步一步来。分类标准的放宽是对现实情况的一种适应和迁就,是汲取之前经验教训和充分调查研究之后做出的正确之举——虽然达到这个标准也仍然困难重重。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实行两类标准,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展,至少不会浪费那么多的资源,消耗民众那么久的耐心和信心。正如报导中援引某官员所言,“在垃圾分类初期,要降低对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知识的要求,采取最直观、最简便有效的分类方法,尽量减少居民在识别垃圾类别上的困惑。”
再说说“三桶”变“两桶”,即将“厨余垃圾”单列出来,与“其它垃圾”并列,这一做法确实是触及到了北京垃圾处理难的关键(厨余垃圾量大、热值底)。目前,在试点小区采取的做法是派人专门负责收集厨余垃圾,并对居民施以物质奖励,试点小区的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20%(远高于周边对比小区的3%-5%)。除此之外,还采取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清运车错时进入小区以达到“干湿分离”的做法。
厨余垃圾的处理,有必要这么麻烦?是不是有更简便高效的办法?至少,以我个人的经验,安装厨余垃圾处理器极其简便高效,从此家中没有湿垃圾!关于这种厨房小家电的详细介绍,有兴趣可百度了解。我觉得它的最大好处从源头杜绝(至少是大幅减少)了厨余垃圾的产生量,经过处理的厨余垃圾从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得到处理。而污水处理厂相比垃圾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更容易实行和推广,几乎不会遭遇邻避运动。
暂且不谈社会效果,单从家庭生活的便利角度而言,这种小家电也是值得推荐的。
经查维基百科,垃圾处理器(garbage disposal unit,我家使用的机器上面标的是food waste disposer,似乎更为贴切)在美国的使用也经历了阻碍。摘取部分内容翻译如下:
“上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美国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当局禁止将垃圾处理器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InSinkErator(译注:一家垃圾处理器品牌)花费巨大努力,成功地说服许多城市放弃了这一禁令。……截止2009年,约50%的美国家庭安装了垃圾处理器,英国是6%,加拿大是3%。在瑞典,许多城市鼓励安装垃圾处理器以增加沼气的产量。英国一些地方当局对购买垃圾处理器提供财政补贴,以减少垃圾填埋场的负担。”
“……食品垃圾占家庭垃圾的10%-20%(译注:在中国家庭这一比例至少翻倍),是城市垃圾处理中的难题,从其最初在家中的囤积和卡车运输开始,在每个环节都产生了公共卫生和环境问题。厨余垃圾的高含水量使其在焚烧发电环节要消耗更多能源,得不偿失。如果进行填埋处理,它将产生和散发温室气体——甲烷。”
“使用垃圾处理器的逻辑是有效地将厨余垃圾处理成液体(平均70%是水,与人类排泄物接近),然后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地下管道和污水处理厂)来进行处理。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完全能够将有机固体加工成肥料(譬如有机生态肥),拥有更高级设备的污水处理厂还能够利用沼气进行发电。”
“……垃圾处理器将厨余垃圾处理得足够细小——通常直径不超过2毫米,然后流入下水管道。”
综上,我有些疑惑,为什么在再次着手解决北京城市垃圾处理这个老大难问题时,没有听说过对垃圾处理器作为一种替代方案或补充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考察呢?这种设备不大也不贵(不会贵过空气净化器和空调),政府给点补贴鼓励市民购买和使用,至少可以试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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