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你的人,过再久还是不喜欢。
从小,我就比较敏感。虽然我学习不错,但长相普通。那些老师和同学的偏爱基本与我无缘。甚至,我想学习不好,我想考不上大学,我想当一个农村妇女,生儿育女,用没有见识来解释我一生不被所爱的缘由。
可是,命由天定。
我不仅上了大学,还考上了公务员。那个无人深爱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
他把那个他喜欢的女人调到他身边,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天天看着。
我再无一点念想。
有生之年,我第一次强求自己:离他远点。
二十七年了,前世再多的债也该还完了。而且,以前我心里没有妒忌,身体没有欲望。而现在,会因她而心痛,会因想他而身体颤慄。每一次想放下,都会梦见他。
我是顺天行事的女人。每有难事,会祈求上天在梦中明示,所求所祈,次次灵验。唯有这次,我逆天而行,不顾上天警示,姿意而行。
然后我突发昏厥,送医检查,却说是心病。我不明白,老天你让我如何?
他又见我,他知道我的心,他走向我,却不握我的手……
我与他倚窗而立,他说了很多,我知道他说的话是真心,我懂。那每一句毎一字都曾在我脑中浮现,是我真心想对朋友说的,是我心底最真的话。也是我一生的善念。
我不知天意如何?如果违背不了,那便顺从吧。不再刻意逃避他,不再刻意放下他。依然在情欲的巅峰忽唤他的名。依然在遇见他时深情注视他的脸。他若有知,便会懂。
(二)
他是谁?
他是我第一个心动的男子。
秋日,朝阳如霞,我在异乡培训。
忽闻领导来这里看我。
走出教室,抬头,走廊转角,一抹俊朗的身影映入眼帘。
他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好复杂,像是各种气质的混合,但在那些温柔与帅气中,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秋日金色的朝阳洒在他周身,从此,他就刻在我心里熠熠生辉……
(三)
十年
喜欢一个人,就会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在偌大的人群中发现他的身影。
午后,一群人照例在会议室胡侃乱扯,他也在,他看起来有点不喜欢那种氛围,起身往外走,脚下一个突起的钉子,把他绊了个趔趄,就在这当头,我快步挡在他身前,他撞在我怀里,没有摔倒。
多美的桥段,可惜他早已身有所属。
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他是我的偶像。而他一直象大哥哥那样关心我。
时光荏苒,很快,我便步入了中年的门槛。
像大多数中年妇女一样,我也遭遇了感情的坎:精力衰退,生活平淡,想要重拾年轻时的激情,又对即将逝去的青春充满恐慌。
或许每个人都想抓住青春的尾巴,把最好的自己献给最爱的人,她们不想此生有遗憾,纵然粉身碎骨,也想拥有那个魂牵梦萦的怀抱......
命运让你的心有了裂痕,同时也让光透过裂隙照进你的心房。
十年之后,他早已成为儒雅绅士,他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勤于读书,喜欢运动。如果说之前喜欢他是因为颜值,而今,对他的感情早已升华。真正的喜欢,是历经岁月的沧桑,世事的变迁,那份情依然在。
从没想到可以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那么深。
(四)
重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他共进晚餐。
四月的蔷薇让空气充满着诗意,牛排,咖啡,红酒,霓虹,全是我的最爱。音乐响起,他邀我共舞。酒后微熏的我,就这样握住了男神的手,我顺势靠近他怀里,抱紧他,听自己如狂的心跳,一切如梦如幻,那一刻我晕眩了。
老天是有多好,给我这一切。
只是,人向来是欲壑难填。想念和思恋随之汹涌而来。
你有没有想一个人到泪湿枕头的地步,我有。那份思恋像一头巨兽,压迫着你,要把你整个人吞噬。
你有没有为一个人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我有。每天三个小时不停歇的运动,想让自己变瘦,以便拥抱时感觉更好。
你有没有为一段情变得茶饭不思。我有。三个月时间整整瘦了二十斤,以至于别人老询问我是如何减肥的。
而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从未喜欢过我的男人。
现在看来,幸好他不喜欢我。有时候想,假如他喜欢我,我会不会出轨?
忽然就想,人喜欢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这份喜欢,重要的是,你是否有能力去喜欢,是否有尽力去触碰,是否有定力去坚守,是否有能力去取舍,是否有权利去选择?
真有那一天,我是否能放下一切,奋不顾身地去爱他?
世间之事物,冥冥中都有注定的机缘,就像女儿国王与唐僧,有相遇的缘份,却无相守的结局。
一段持续十多年的喜欢,因遇君子,而未铸成错。
如今,生活幸福的我,真心感谢我喜欢过的男子,让我握他的手,倚他的怀,在我动情时没有推开我,在我胡搅蛮缠时包容我。
这段感情,让我倍感欣慰,那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男人,终究是一个值得我喜欢一生的男人。是他让我变得优秀,因为他,我爱上读书,喜欢运动,偶尔还能写一段文字。
周国平说: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人生最贵重人心深处的暖 ,是对花花世界的用力追寻,以全力的殷切跨过众生乱象,一路奔向人心,细细感受那些忽略的安暖,把未出口的话认真说出囗,把没爱够的人深情地爱一遍,在曾经错过的路口,以安安静静的心做个决定,从此不再期待峰回路转。
(五)
意难平
不喜欢你的人,就像是一阵风刮过,你只需要拍一拍身上的土,把他们忘掉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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