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TED上看到这样一个视频,每个人学习一项技能大概需要20个小时的时间,平均一天45分钟的学习来算的话,差不多一个月就可以学会一项技能了。当然了,如果想要往更高的地方走过去,就需要增加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这项技能。而更多的人,都比较相信网络里流传的一个21天定律,认为只要是坚持了21天,那么习惯就会成为自然,21天之后对于想要坚持的事情来说,就会一直坚持下去了。
但是其实更多的情况确是,本来说好的要坚持21天,并且每天认真的做完当天的事情之后选择打卡,结果到了不知道第几天的时候,就开始遗忘了这一件原本想要坚持的事情。21天打卡挑战最终不了了之,而自己想要坚持的事情到最后也没有做到。每次兴致满满制定的各种计划,最后宣告失败,然后再也没有提上行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有时候,看书看完之后会发现在回忆却已经不记得当时看的内容是什么。小时候学习,听老师讲课还能够记忆一段时间,可是放在遥远的现在回忆过去的知识点,大概也有很多已经被遗忘在了记忆的深处。我们开始接触新的生活,我们开始了新的工作,我们需要学习新的东西,我们在学习完毕之后开始重复的日复一日。我们还是能够记住的,特别是对于我们上手的工作,刚开始的时候可能做的并不是特别好,但是慢慢的,在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等到一切都熟练之后便会发现,上手一件事情其实也是一件比较简单的。
学十遍不如练一遍,读书读几遍一定要做一个读书笔记。针对这一切,我翻开了一本叫做《开练》的书。这本书的色调搭配,是我非常喜欢的色调:除了传统的白色和黑色,还增加了大量的红色来作为一个醒目的标志。我想,如果这本书是放在书店里的,就凭它这醒目的颜色,我就能够一眼找到它,然后在它的指导下,开练。开练,练什么呢?在书的扉页上,是这么说的——潜意识营销才是超级营销。
《秘密》这本书讲了一个吸引力法则——只要是自己想要拥有的东西,脑海里面对于这个物体越具体,那么就越容易拥有。很多人都看过《秘密》这本书,有的人对此不屑一顾,有的人感慨万分表示自己也曾真的有过这样的体验。对我来说,特别想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还真的获得过,但是这个过程对于我来说,有点让我无法确定到底是因为吸引力法则,还是因为我当时正好处于运气特别好的状态?
大概是前年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开始看书了,看的不是特别的多,但是已经慢慢的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年会的时候,有互动的抽奖环节,三等奖和二等奖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奖品了,唯有一等奖的KINDLE和特等奖的苹果手机让每个人都睁大了眼睛盯着。在宣布一等奖的奖品是KINDLE之后,我当时脑海里只有一句话,“我这么爱看书,应该是我了吧?”结局真的是我,三个名额中的第一个名额,第一个上台领取奖品。现在回忆年会的那个时候,第一次参加年会,第一次中了一等奖,然后拥有了自己人生第一个电子阅读器。
是吸引力法则嘛?也许是的,毕竟已经开始读书的人,对于电子阅读器还是比较在意的。因为电子阅读器比较轻巧,可以放很多的书,只要充电足够即可。另外,随时随地都可以看书的感觉,并且相对于各种手机APP来说又不伤眼睛,必然是一件非常好的产品了。但是更多的,大家都认为是我当时的运气特别的好,所以才在年会上中了一个一等奖。
吸引力法则,讲究的大概也属于一个潜意识营销。在我看来,吸引力法则还有另外一种意思,因为是自己喜欢并且在乎的事情,所以自己才会通过生活中的各方面去为之努力,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潜意识,有时候我们可能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但是在我们的灵魂深处,却已经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刻下了印记,让自己为之奋斗前行。
《开练》讲究的是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然后根据自己的定位为自己打造出一个个人的超级大IP,最后去努力去奋斗,去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包括自己的力量和朋友的力量让自己取得成功。每一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但是每一个人的潜意识能力都是无限的,只要让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大的极限,才能够更轻松的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就。
所以说,与其纠结与痛苦,不如开练。至少在开始练习的过程里,自己可以忘记一切不必要的烦恼,然后让自己的所有心思都沉寂在自己练习的事物里。要记得这样的一句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因此不要在意自己现在如何,如果真的期待着一个结果,那么就抛开一切不必要的思绪,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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