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条新闻刷屏了。这是继公交事件后的中国人的又一次无知无畏的法盲的故事。
我们姑且不论故事的真假,但是这个地方的民风,确实剽悍。且来看看故事怎么说。
暴力抗法,妨害公务,这样的极端冲动行为,需要付出惨痛代价。近日,嵊州一名老赖就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9日,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接到嵊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张某报警,称在执行公务时,被执行人钱某拿出柴刀进行威胁。
接到报警后,黄泽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将钱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了解,黄泽镇村民钱某在村里办了个养猪场。2018年3月,法院判决钱某偿还村民魏某饲料费用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钱某拒不履行偿还魏某饲料费用。6月下旬,钱某和魏某在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规定在签协议当天支付3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3万元,2020年6月前将余款还清,但钱某在签协议当天支付了3万元后便拒绝偿还余款。
无奈之下,魏某申请强制执行。1月9日上午,法警张某和同事吴某及魏某一家人到达养猪场,张某一直耐心做钱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钱某仍表示没钱支付余款。
正当张某口头传唤钱某时,钱某因害怕被拘留,谎称钱在家里,随后趁机从身后的水泥砖洞里拿了一把柴刀,他想着能给自己增点气势。
于是钱某拎着柴刀带着张某等人前往家中。路上,钱某再次表示没钱偿还余款和魏某发生了争执,并一路拿着柴刀跑回养猪场,法警张某等人立即追赶。
可是钱某一直激烈反抗,同时右手抡起柴刀自上而下顺势一劈,因担心柴刀会砍伤人,法警连忙上前将柴刀夺下,好在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目前,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和公交事件相类似的,因无知,所以无畏,因为无畏,把法律当成虚设,不知道在这样的民风背后,还有多少丑恶事件在上演。但是,违法必纠,凡一切以非法手段去抗拒法律事实的行为,必有一天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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